增值税的出口退税在“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中核算,不计入企业的收入,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如果以前应退的税没有计提: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出口货物退税,简称出口退税,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退税(Export Rebates)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