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账务处理

feion1992024-07-25  0

新会计准则2021会计科目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意味着新政策以后披露的财务报表要拆分成这三个科目披露。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时间:

1、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2、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2021新收入准则新增科目:

一、合同资产。

(一)科目解释:

1、本科目核算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拥有的是有条件的收款权力)

2、本科目应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二)账务处理。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一)科目解释。

1、本科目核算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

2、本科目应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二)账务处理。

三、合同负债。

(一)科目解释。

1、本科目核算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2、本科目应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二)账务处理。

注: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已经收到的合同对价或已经取得的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金额。

四、合同履约成本。

(一)科目解释。

1、本科目核算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所发生的、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按照本准则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的成本。

企业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毛利不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可按合同,分别“服务成本”“工程施工”等进行明细核算。

(二)账务处理。

五、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六、合同取得成本。

七、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

八、应收退货成本。

需要计提,用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归集核算。按《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规定为:2211应付职工薪酬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股份支付"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企业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在行权日,企业以现金与职工结算股份支付,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二)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对发生的职工薪酬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无偿向职工提供住房等资产使用的,按应计提的折旧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每期应支付的租金,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股份支付准则确定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可行权日之后,根据股份支付准则确定的金额,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的结余。全部业务会计分录为:一、计提工资(应付工资,即工资成本)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在建工程、销售费用等,根据员工部门确定)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员工应发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企业负担的社保和公积金)二、代扣社保、公积金(即员工负担的社保和公积金,从工资中扣除,所以将金额从工资明细科目里转到社保明细科目里)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三、代扣个税(将个税从工资中转到应交税费科目里)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四、发放工资(金额为应发工资减去代扣的社保公积和个税,即实发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银行存款五、缴纳社保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计提的公司负担的部分加上代扣的员工负担的部分)贷:银行存款六、代缴个税借:应交税费-应交个税贷:银行存款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原制度规定的待摊费用的会计处理:对于原制度中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新准则中归类到“周转材料”科目核算。对于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的处理,按预付的金额直接计入有关成本或损益类科目。对于一次交纳数额较大、需分摊的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修理费)。

1,新《企业会计准则》按照颁布的会计科目表及核算内容,长期待摊费用的内容有所变化,开办费的处理也与以前不同。新准则已将开办费直接在管理费用中核算。根据新会计准则资产定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开办费不符合资产定义,不再符合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内容,而在管理费用明细下核算,期末进行结转。2,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3,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之后就进入了经营期。4,无论你是在筹建期还是在生产经营期,业务招待费在税法上的列支标准都是一样的。只是在财务做账上不同,筹建期都直接计入开办费,开业时一次摊销,生产经营期计入营业费用或者管理费用。年底纳企业所得税时的处理是一样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niukebaodian.com/kuaiji/616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