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都是由人事部门负责的,由出纳将转账支票填好,人事部门去社保局办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刚成立的公司需要去社保局办理社保证,办证之后去银行签划款协议,然后登陆社保的网站就可以申报了。
1、如果在其他单位缴纳了,你单位就不用再缴纳了,当然也不用就这块做账务处理;2、比较麻烦的是,他们的工资和福利什么的你们是否入账?如果入账的话那么年低汇算清缴的时候税务方面是否需要纳税调整?3、如果出现劳务纠纷或者工伤之类的,那么也比较麻烦。建议,如果公司经营情况比较好,还是转过来比较好。稳妥,当然,如果公司不打算给交的话,最好先把我上面说的2条考虑好了,免得以后出现麻烦措手不及。要知道劳动监察和税务机关可不会给留时间处理账务... 希望能帮到你!有点罗嗦,嘿嘿!
正规来讲,按照劳动法规定,应该是按照每个人合同规定的工资额度为基数来交,如果工资低于全市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全市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来交,不允许低于这个基数。我不知道你是哪的,在青岛这边是个人交11%,单位交32%。比方说,2010年青岛全市平均工资是2450,60%就是1470..两种情况,一、个人工资是低于1470,则交社保按照1470为基数来交 个人交1470*11% 单位交1470*32%如果个人工资高于1470,怎按照实际工资为基数来交,个人交11%,单位32%,比例不变你如果是会计的话,你要先知道你们公司有多少员工交社保,然后再看缴费基数是多少,毕竟有的公司不是严格按照工资来交社保的,你要是直接在工资总额里面计提的话,肯定是不准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