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或单位由于自身原因,调整职工职位降工资,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且申请离职补偿金
你如果是会计专业或者财务管理类,审计金融类的,就辞职吧,你这专业好找工作,如果你没兴趣,就交易别辞职,兴趣是慢慢培养的
你在一家企业工作了十年,希望得到一些补偿的想法可以理解。但是你站在企业的角度考虑一下,这样的想法是否有些不合理呢?根据你的描述,企业对于你是非常肯定的,和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对于一个员工来说是一种褒奖),希望你能终身为其服务。而不过一年,你就想要辞职,对于企业来说,又何尝不是打击?一个工作了十年的员工,对企业的熟悉程度,对工作的熟练程度,都是新员工不可比拟的,这样的变动对于企业来说又何尝不是损失呢?基于这样的公平观念,现行的劳动法也没有对你的想法做出支持。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离职给经济补偿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你提出辞职属于其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样的辞职方式是没有补偿的
不合法,学习费用我这里理解是员工在任期间,为了保证你的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员工服务专业质量的相关培训。这属于法定的员工培训和教育的一种。企业不能向员工强制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