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会计(Green accountant)又称环境会计,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计量、记录环境污染、环境防治、环境开发的成本费用,同时对环境的维护和开发形成的效益进行合理计量与报告,从而综合评估环境绩效及环境活动对企业财务成果影响的一门新兴学科。它试图将会计学与环境经济学相结合,通过有效的价值管理,达到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森林、林木的培育种植、采伐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法。第三条 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四条 森林分为以下五类:(一)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二)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三)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四)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五)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第五条 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第六条 国家鼓励林业科学研究,推广林业先进技术,提高林业科学技术水平。第七条 国家保护林农的合法权益,依法减轻林农的负担,禁止向林农违法收费、罚款,禁止向林农进行摊派和强制集资。国家保护承包造林的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造林的集体和个人依法享有的林木所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第八条 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以下保护性措施:(一)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覆盖面积;(二)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给予经济扶持或者长期贷款;(三)提倡木材综合利用和节约使用木材,鼓励开发、利用木材代用品;(四)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造林育林;(五)煤炭、造纸等部门,按照煤炭和木浆纸张等产品的产量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门用于营造坑木、造纸等用材林;(六)建立林业基金制度。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九条 国家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民族自治地方林业生产建设,依照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规定,在森林开发、木材分配和林业基金使用方面,给予比一般地区更多的自主权和经济利益。第十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林业工作。乡级人民政府设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林业工作。第十一条 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第十二条 在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森林管理以及林业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第二章森林经营管理第十三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第十四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森林资源清查,建立资源档案制度,掌握资源变化情况。第十五条 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一)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三)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依照前款规定转让、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的,已经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可以同时转让,同时转让双方都必须遵守本法关于森林、林木采伐和更新造林的规定。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林业长远规划。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和自然保护区,应当根据林业长远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国有的农场、牧场、工矿企业等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第十七条 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第十八条 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第三章森林保护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护林组织,负责护林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在大面积林区增加护林设施,加强森林保护;督促有林的和林区的基层单位,订立护林公约,组织群众护林,划定护林责任区,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护林员可以由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委任。护林员的主要职责是: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对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护林员有权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处理。第二十条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武装森林警察部队执行国家赋予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任务。第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一)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关批准;(二)在林区设置防火设施;(三)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和有关部门扑救;(四)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牺牲的,国家职工由所在单位给予医疗、抚恤;非国家职工由起火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起火单位对起火没有责任或者确实无力负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医疗、抚恤。第二十二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规定林木种苗的检疫对象,划定疫区和保护区,对林木种苗进行检疫。第二十三条 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禁止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进入森林和森林边缘地区的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损坏为林业服务的标志。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不同自然地带的典型森林生态地区、珍贵动物和植物生长繁殖的林区、天然热带雨林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其他天然林区,划定自然保护区,加强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对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珍贵树木和林区内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应当认真保护;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采伐和采集。第二十五条 林区内列为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禁止猎捕;因特殊需要猎捕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办理。第四章植树造林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植树造林规划,因地制宜地确定本地区提高森林覆盖率的奋斗目标。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完成植树造林规划确定的任务。宜林荒山荒地,属于国家所有的,由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组织造林;属于集体所有的,由集体经济组织组织造林。铁路公路两旁、江河两侧、湖泊水库周围,由各有关主管单位因地制宜地组织造林;工矿区,机关、学校用地,部队营区以及农场、牧场、渔场经营地区,由各该单位负责造林。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造林。第二十七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经营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集体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归该单位所有。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承包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新造幼林地和其他必须封山育林的地方,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封山育林。第五章森林采伐第二十九条 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国家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农场、厂矿为单位,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个人所有的林木以县为单位,制定年采伐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汇总,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第三十条 国家制定统一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计划管理的范围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一条 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二)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三)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第三十二条 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采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适用以上各款规定。第三十三条 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采伐许可证。第三十四条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申请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提出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其他单位申请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提出有关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对伐区作业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有权收缴采伐许可证,中止其采伐,直到纠正为止。第三十五条 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第三十六条 林区木材的经营和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第三十七条 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除外。依法取得采伐许可证后,按照许可证的规定采伐的木材,从林区运出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发给运输证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林区设立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对未取得运输证件或者物资主管部门发给的调拨通知书运输木材的,木检查站有权制止。第三十八条 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珍贵树木及其制品、衍生物。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及其制品、衍生物的名录和年度限制出口总量,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出口前款规定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或者其制品、衍生物的,必须经出口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海关凭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放行。进出口的树木或者其制品、衍生物属于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濒危物种的,并必须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海关并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放行。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超越职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关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未予纠正的,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可以直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违法买卖的证件、文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买卖证件、文件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三条 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第四十五条 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有权不再发给采伐许可证,直到完成更新造林任务为止;情节严重的,可以由林业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六条 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七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报国务院批准施行。第四十八条 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自治机关可以根据本法的原则,结合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制定变通或者补充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报省、自治区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第四十九条 本法自1985年1月1日起施行。附 《森林法》引用的刑法有关条款第一百二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伪造或者倒卖计划供应票证,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单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前款罪的首要分子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一百五十二条 惯窃、惯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第一百八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掏设。
会计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100、当前会计改革与发展中的几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101、会计造假原因的理性思考
102、历史成本原则的基础研究
103、面对新形势的会计对策
104、论财务信息的披露成本
105、现代市场经济的成本控制新理念
106、知识经济时代的会计创新
107、会计研究实验方法
108、企业战略管理与战略咨询
109、会计研究实验方法
110、新会计制度对企业的影响
111、现代企业制度下财务会计模式浅谈
112、浅议合伙企业的会计问题
113、浅谈我国保险监管会计制度的构建
114、关于财务会计目标的理论反思
115、对我国模拟会计报表的思考
116、谈制度安排与会计报表粉饰
117、新经济时代的会计理论与方法
118、会计信息制度性失真的剖析
119、会计环境对会计发展的影响
120、试析企业会计制度实现的突破
1、增强成本意识,切实加强成本管理;
2、实行责任成本目标是控制成本的有效途径;
3、建立标准成本制度,实施成本控制;
4、关于企业实施成本控制的调查分析;
5、成本控制系统研究;
6、完全成本法与制造成本法的比较;
7、企业降低物耗的具体做法;
8、成本否决制度的推行;
9、关于现代成本理论的研究;
10、企业成本管理如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11、成本控制的理论与实践;
12、企业决策与成本控制;
13、成本核算问题的探讨;
14、定额成本法和标准成本法的比较
15、关于定额成本的研究;
16、关于成本计算方法的探讨;
17、责任成本的理论与实践;
18、关于质量成本核算,控制与分析;
19、关于成本核算改革的探讨;
20、试论成本的分级分口管理;
21、成本管理问题研究;
22、成本竞争战略与竞争成本管理;
23、战略成本管理基本框架;
24、建立信誉的成本;
25、物流成本初探;
26、日美成本管理比较及启示;
27、战略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成本管理模式探析;
28、对成本策划的思考;
29、我国汽车工业的成本管理创新战略;
30、餐饮企业内部成本管理探讨;
31、企业公开上市的成本收益权衡与融资决策;
32、供应链中的成本管理;
33、企业降低成本的途径;
34、商业银行推行作业成本法的难点和突破点;
35、传统成本控制与作业成本法的应用、比较和探讨;
36、论成本控制的全过程及典型案例分析;
1、会计档案管理研究
2、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上的运用
3、租赁会计研究
4、电子商务环境下会计面临的问题
5、试论会计造假的防范与治理
6、会计诚信问题的思考
7、关于会计职业道德的探讨
8、网络会计若干问题探讨
9、论绿色会计
10、环境会计若干问题研究
11、现代企业制度下的责任会计
12、人本主义的管理学思考——人力资源会计若干问题
13、试论知识经济条件下的人力资源会计
14、我国企业集团会计若干问题研究
15、试论会计监管
16、会计人员管理体制问题研究
17、新会计制度对企业的影响
18、《企业会计制度》的创新
19、我国加入WTO后会计面临的挑战
20、萨宾纳斯——奥克斯莱法案对中国会计的影响
21、试论会计政策及其选择
22、论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面质量管理
23、通用帐务处理系统中的会计科目的设计
24、Foxpro在会计工作中的应用和体会
25、关于人力资源会计问题的探讨
26、企业合并会计问题探讨
27、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
28、关于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探讨
29、浅析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
30、企业研发支出会计处理探讨
31、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探讨
32、会计政策的选择及其影响分析
33、对反倾销背景下会计管理问题的思考
34、浅析反倾销会计问题与对策
35、反倾销与反倾销会计体制的建立
36、新会计准则下商誉会计问题探讨
37、企业年金会计问题研究
38、股份支付会计问题研究
39、股份回购会计问题研究
40、企业合并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1、论稳健原则对中国上市公司的适用性及其实际应用
2、财务会计的公允价值计量研究
3、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比较探讨
4、关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运用
5、关于资产减值会计的探讨
6、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分析
7、对加强会计监管的思考
8、试论会计的管理职能
9、关于会计信息相关性与可靠性的协调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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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试论无形资产范围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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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浅议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14、论内部会计控制与社会监督
15、新准则下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处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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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浅论上市公司财务危机预警
19、新形式下会计人员必备的素质
20、剖析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问题
21、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在存货计价中的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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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论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的重要举措
24、对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认识
25、论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
26、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探讨
27、探讨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新思路
28、我国中小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初探
29、浅议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
30、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的设定问题研究
31、会计信息失真的深层原因和对策研究
32、河南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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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河南上市公司现状及趋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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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统计在国民经济管理中的运用情况分析
37、新旧债务重组准则比较及对企业的影响
38、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及对策
39、无形资产会计制度变迁及经济影响
40、现金流量表分析与运用的研究
41、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手段、动机及防范体系的建立研究
42、试论人力资源会计及前景
43、浅析新准则下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处理
44、浅论上市公司财务危机预警
45、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上市公司利润的调节
46、中外租赁业发展比较及经验借鉴
47、××上市公司盈利质量研究
48、浅论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及对策
49、新形势下财务会计发展面临的挑战与出路
50、会计继续教育体系的架构分析
51、上市公司中期报告研究
52、名牌产品如何保持强劲的市场竞争力
53、某某股票估价模型应用的不确定性影响因素分析
54、××公司会计报表分析
55、高科技企业上市公司无形资产现状调查及分析-以某某为例
56、浅议会计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8、可转债公司债券投资价值确定的要素分析
59、某某企业竞争力调查分析浅谈企业统计数据质量
60、人口素质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
61、关于或有事项若干问题的研究
62、对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思考
63、民营企业活动统计评价指标体系
64、农村居民购买力分析
65、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现状与对策
66、固定资产投资指数研究
67、消费者购买动机调查分析
68、某产品销售统计分析
69、某公司营销人员劳动报酬统计分析
70、某公司经济发展中科技进步作用的统计分析
71、定额法的应用及其改革问题的研究
72、关于推行责任成本制度有关问题的探讨
73、关于会计理论结构的探讨
74、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75、民营企业会计监督研究
76、如何提升财务会计的职业判断能力
77、浅谈如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78、小型企事业单位会计监督
79、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思考
80、集团公司会计委派制研究
81、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生存发展的探讨
82、论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
83、浅析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84、对资产减值会计有关问题的思考
85、经济环境对会计发展的.影响
86、会计计量对企业会计收益的影响
87、谈会计人员的素质与能力要求
88、谈如何做好一个出纳员
89、商誉的计价与会计处理初探
90、论知识经济对财务会计的影响
91、论企业成本核算与分析
92、关于强化会计监督的思考
93、论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与对策
94、浅谈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
95、浅析如何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管
96、试论虚假信息产生的原因及治理
97、我国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现状、成因及治理对策
98、对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问题的思考
99、论会计人员基本职业道德--不做假帐
100、浅谈企业的诚信管理
1 高校会计教学引入国际执业资格教育的实践与思考――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侨学院国际会计方向班教学实践为例
2 会计稳健性与现金持有价值效应――基于新会计准则实施后的经验证据
3 谢霖先生银行会计思想研究――以中国银行初创期会计制度改革为例
4 基于会计文化视角下的会计信息质量研究
5 会计准则及其国际趋同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研究
6 M区教育会计核算中心财务会计和预算管理结合问题研究
7 内部控制对会计信息质量影响的研究
8 中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研究――基于公司治理的视角
9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基于公司治理视角
10 戴尔公司会计舞弊的案例分析
11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和会计的影响及对策研究――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例
12 网络会计信息系统安全对策研究
13 我国重污染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以钢铁行业上市公司为例
14 中小企业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15 ABC广播公司会计报表粉饰案例分析
16 关于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改革的研究
17 所得税改革与企业盈余管理――基于会计―税收差异的实证研究
18 我国上市公司资产减值会计应用状况研究
19 会计公允价值计量若干问题浅析
20 我国企业养老金的会计问题研究
21 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会计稳健性
22 管理会计工具在A企业成本控制中的应用研究
23 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会计报告研究
24 信息化环境下国有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研究
25 云计算环境下的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模式研究
26 推进我国实施人力资源会计的相关问题研究
27 HX集团会计信息系统优化案例研究
28 中美商誉会计处理比较研究――基于中美制造业上市公司的数据分析
1) 析高校会计文化的内蕴
2) 公允价值在金融工具会计计量中的应用
3) 知识经济时代会计创新问题的探讨
4) 油田企业内部财务成本控制体系建构思路探析
5) 新医改下医院财务管理问题的探讨
6) 做好医院财务审核工作的探讨
7) 法务会计实践教学探索
8) 司法会计鉴定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研究
9) 独立学院会计专业就业方向现状及对策探析
10) 高职会计课程中学生综合能力培养教学研究
11) 高职会计专业学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对经济发展作用探析
12) 电力公司财务集约化管理的现状及改进对策
13) 电网企业财务管理
14) 电力行业营运资金管理效率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15) 论公允价值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6) 论云计算下的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
17)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科学化与精细化趋势分析
18) 探究新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影响
19) 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信息化
20) 如何通过加强内部控制改革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
21)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计量及管理研究
22) 强化资金经营管理
23) 论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研究
24) 探讨新形势下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融合
25) 实践教学下成本会计教学方法的改进
26) 高等院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中若干问题探讨
27) 体验式教学在“会计职业道德培养与管理素质训练”中的应用
28) 浅谈提升会计学教学效果心得
29) 高职会计专业《财务会计》课程改革探究
30) 中职学校会计专业教学改革探析
31) 中职国家示范校建设背景下学生会计实践技能水平提升策略研究与实践
32) 会计职业教育存在的不足及对策
33) 高职会计教学中实践教学体系优化策略探析
34) 对基础会计教学方法的探究
35) 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实践性教学模式的研究
36)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问题及建议
37) 论如何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38) 胜利露天煤矿成本控制管理措施
39) 基于信息化环境的企业财务管理创新方向
40) 基于龙马环卫公司的财务分析研究
41) 煤炭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研究
42) 浅析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中的应用
43) 中小企业会计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
44) 会计电算化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管窥
45) 现代酒店企业的成本控制管理
46) 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会计问题与改进措施探讨
47) 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问题及解决对策
48) 银行业内控机制建设路径探析
49) 中国上市银行的风险收益研究
50) 论我国会计规范与国际惯例的协调
51) 破产会计理论探讨
52) 论我国会计准则下的利润操纵及防范
53)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限定的探讨
54) 资产负债表视角下的公允价值会计顺周期效应研究
55) 互联网思维破解代理记账行业谜团
56) 关于发展绿色会计的思考
57) 管理会计存在问题及对策
58) 地质勘查单位推行项目预算管理探究
59) 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精细化研究
60) 关于新形势下建筑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控制办法的探讨
61) 林业企业内部资金管理探讨
62) 浅析林业企业内控管理制度的优化
63) 基于奶畜生产经营的会计核算--以XXX为例
64)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医院财务管理的影响研究
65) 浅谈财务统计信息在医院财务工作中的重要性
66) 医院会计制度改革发展30年
67)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下加强教育财务管理研究
68) 中学会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69) 基于资产清查视角的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探析
70) 浅析国库集中支付对高校会计核算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71) 应用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基于会计专业问卷调查分析
72) 基于能力本位的高校会计专业课程开发研究
73) 医学院校科研经费审计质量控制关键路径探析
74) 广西地方本科院校财会类专业实训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75) “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研讨性课程的探索与实践
76) 高职院校企业所得税会计课程开发的研究
77) 会计“专家”走进高职会计课堂之我见
78) 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交流资料--合同能源管理财务核算实务问题分析
79) 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山西经济发展的策略研究
80) 化学工业财务会计的公允价值计量研究
81) 电力企业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82) 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对策研究
83) 会计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浅析
84) 管理会计报告体系在管理会计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85) 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
86) 涌鑫矿业公司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87) 生态成本对露天矿最终境界的影响
88) 露天采矿企业涉税情况及纳税筹划
89) 浅议国外工程项目管理中成本控制问题
90) 基于成本风险控制的矿建项目材料采购新对策
91) 联合沃尔比重评分法与杜邦财务分析法构建医院财务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
92) 自助终端结算的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实践与探讨
93) 浅析公立医院新财会制度下财务管理分析与解读
94) 新形势下加强与完善医院财务管理的途径研究
95) 浅析司法会计在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96) 财务管理案例教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研究--以XXX为例
97) 小议我国高校会计风险和防范
98) 浅谈高校构建智能化财务管理软件的必要性
99) 对当前高校在完善会计制度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对策探讨
100) 技术应用型大学实践教学改革与探讨
1、水产食品加工企业成本核算问题及完善建议
2、复烤企业生产成本能耗预算定额体系构建
3、燃气企业成本管理研究
4、完善会计核算体系 促进煤炭循环经济的发展
5、提高煤炭运销企业会计人员分析反映能力的途径及方法
6、中小企业应用会计电算化效果探讨
7、云会计在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中的运用探究
8、新企业会计准则对财务管理的影响理念、决策及业绩评价
9、企业在新准则下的企业所得税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0、试分析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信息质量的关系
11、宾馆酒店行业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研究
12、“国民盛宴”中B2C电商促销方式会计核算的分析
13、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研究
14、刍议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整合
15、矿山企业财税管理要点与难点
16、地质勘查单位推行总会计师责任制建设研究
17、浅析地勘事业单位部门预决算差异原因及对策
18、基于价值链管理方法钢铁企业如何有效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19、财务信息化管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20、浅谈财务管理在铁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
21、路政管理如何做好成本核算
22、分析完善高速公路财务管理的策略浅谈事业单位财务精细化管理研究
23、新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影响
2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现状和对策分析
25、企业内控管理构架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启示
26、浅析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核算
27、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运行中的核算漏洞及实施难点分析
28、浅析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29、建筑施工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策略分析
30、探析建筑经济成本管理问题
1、政府收支分类在单位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及其应用
2、城市园林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的思考
3、探讨精细化财务管理在水利事业单位中的运用
4、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研究
5、关于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探究
6、浅析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及思考
7、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探微
8、与基建项目相关的政府补助财务处理实务探讨
9、中国上市银行资本缓冲周期性研究--基于2005-2014年季度数据的实证分析
10、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研究
11、我国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
12、基于杜邦分析法的兴业银行盈利能力分析
13、公允价值计量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研究
14、我国会计行业诚信缺失问题研究
15、物联网条件下会计信息化的发展路径分析
16、用友ERP-U872供应链系统中直运销售业务的处理
17、我国会计信息系统的发展方向
18、税务会计实践教学优化探讨
19、“四大”本土化后内资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策略
20、管理会计历史回顾与未来展望
21、公允价值会计涉及的三个层次基本理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