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会计人员信息换工作了需要调出,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全程网上办理。会计人员因工作地、居住地发生变动等需要跨省调出会计人员信息的,由会计人员登录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提出网上调转申请,并上传工作地变更、居住证等材料。会计管理机构逐级复核、确认后,调转信息上传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经调入地确认后调出本省。会计人员调入的,由省级会计管理机构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接收调转信息,导入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
首先你要明确你的档案信息保存在哪里?然后去当地的管理局申请一下,让他们帮你转移就可以了
会计人员在申请跨省调转前,需先确认调入地区是否开通了信息调转业务,确认调转业务已开通时,再进行调转申请(一)跨省调出:1.会计人员申请。会计人员在山东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采集系统”)—“跨省调转登录入口”(http://124.128.19.221:82/account-collect-client-sd/foreignPage.html)据实填写调入地信息,申请调出省外。2.审核点审核。各区县财政局作为审核点,在山东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平台”)“跨省调转审核—跨省调出审核”进行审核。3.调入地接收。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将信息上传至“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并待调入地财政部门确认接收。调入地接收后,会计人员按照调入地财政部门要求办理后续手续。(二)省外调入1.调出地转出。我省只接收工作单位或户籍及居住地在山东省内的会计人员调入。会计人员按照调出地信息转出流程及要求,申请将信息调转至我省。调出地财政部门审核后,将信息上传“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并确认转出。2.调入信息审核与接收。我省调入地财政部门在“管理服务平台—跨省调转审核—跨省调入审核—调转转入”确认接收后,会计人员信息自动转入“管理服务平台”。会计人员可及时关注调出地审核进度,在审核通过后及时登录“信息采集系统”相关模块查看。3.完善调入信息。会计人员信息仅调入基本信息(姓名、性别、照片、身份证号、继续教育),为确保信息真实完整,会计人员需登录“信息采集系统—外省调入山东查询说明”确认,并按要求完善信息后提交待审核。经调入地财政部门在“管理服务平台—信息采集审核—采集审核列表”审核后,会计人员信息正式调入我省.
信息采集不可以网上办理跨省调出的。信息采集必须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信息采集是指未出版的生产在信息资源方面做准备的工作,包括对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它是选题策划的直接基础和重要依据。信息采集工作最后一个步骤的延伸,成选题策划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