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会计硕士报名

feion1992024-07-25  0

申请条件1.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前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前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即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即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即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即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取得博士学位。4.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前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即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2)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即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即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或在大中型企业的财务会计岗位上担任负责人(正、副科级以上)职务满2年,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即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4)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1年以上,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即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5.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初、高级资格并具备前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理流程网上报名办理期限不定期收费依据上海市物价局批准同意收费标准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每报考一科40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不收费。受理机构各区县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或指定机构受理地点网上报名受理时间不定期受理机构联系方式1.黄浦区:黄浦区财政局(斜土路222号底楼大厅)联系电话:637366932.普陀区:(1)上海希宫(西宫)会计培训中心(武宁路200弄永定新村121号东楼102室)联系电话:56941266、56054093;(2)普陀区业余大学(曹杨路805号)联系电话:625498543.徐汇区:上海市徐汇区科技进修学院(南丹东路58号底楼,近天钥桥路)联系电话:64384100、542429724.静安区:静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秣陵路38号,邮编:200070,电话:63805390-5212)5.长宁区:长宁区财政培训中心(茅台路476-1号)联系电话:520656566.虹口区:虹口区财政局财会管理中心(飞虹路380号203室)联系电话:256588147.杨浦区:上海市杨浦职业技术学校(黄兴路605号,近控江路)联系电话:650231478.闵行区:闵行区财政局会计管理中心(沪闵路6358号2号楼106室)联系电话:332348609.宝山区:宝山区会计事务管理中心(宝山友谊支路238号)联系电话:6678517510.嘉定区:嘉定区财政局企会科(嘉定区仓场路3333号108室)联系电话:6998532811.金山区:金山区财政局对外服务窗口(金山区石化蒙山北路99号101室)联系电话:3790753712.松江区:松江区财政会计学会(松江区秀水新路21号)联系电话:5782290613.青浦区:青浦区财经进修学校(五厍浜路201号)联系电话:5973484914.浦东新区:(1)浦东新区东辉进修学校(浦东新区锦绣路2081号,近东建路口)联系电话:68545823-0;(2)浦东惠南镇通济路229弄25号 联系电话:68545823-015.奉贤区:奉贤区财政局(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1218号南楼201室)联系电话:3361104516.崇明区:崇明区财政局会计科(崇明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联系电话:69613740、69613741决定机构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会计学硕士报名条件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1)非全日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2)全日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4年4月27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6)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会计专业硕士报考条件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扩展资料: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组织管理:

1、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领导与协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有关培养工作。

2、试点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重视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各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抓好学科建设,理顺办学体制,试点单位可根据需要成立专门工作组织,专人负责。

3、为保证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各试点单位每年先报送招生培养方案,经审核后确定各试点单位当年招生计划,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一般各院校没有针对报考会计学硕士的考生有其他的特殊背景要求,而且会计学容易与其他学科交叉出成果,所以一般的学校是不会要求考生本科所学的专业,只要符合最基本的年龄和政治要求即可报考。会计学的研究生,在初试或者复试时一定会涉及到会计方面的知识,不会太深奥但也需好好准备,如果你觉得自己对会计方面的知识掌握的还可以的话,建议你跨考一下,因为你的英语比较占有优势,经济类跨到会计方面也不算跨度很大。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niukebaodian.com/kuaiji/58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