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违规理由都有哪些

feion1992024-07-25  0

(一)会计信息不对称产权分离导致了管理者和股东财务目标的不一致,从而会出现信息在传递的过程中会出现不对称的状态。股东的目标是使自己的利益实现最大化,而管理者作为理性经济人是为自己的利益考虑的,管理者和股东目标的背离就导致了管理层会选择性地公布对自己有利的财务信息,这就为舞弊行为的产生提供了动机。(二)产权制度不明确产权制度是经济制度的核心。有效的产权制度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减少交易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但在现实的经济运行过程中,产权制度模糊、不清晰是普遍现象,从而导致了管理责任虚置、管理效率低下,这为会计舞弊的产生提供了可能的外在环境。(三)内部控制制度失效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能够起到监督管理层的作用,从而减少舞弊产生的机会,增加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但在很多舞弊案例中,被审计单位虽然有健全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但都被高层管理者藐视或逾越,以致未能发挥应有的功能。(四)对经营者缺乏有效监督经营管理者为了隐藏、转移一部分利润,或者为了粉饰自己不好的经营业绩,甚至掩盖经营过程中的严重失误或失职,完全可能通过自己的“权威”,强迫会计人员或与会计人员合谋,通过会计舞弊达到自己的目的。(五)法律监管体制不健全虽然我国很早就制定了《企业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并且在实际中进行了执行,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并没有起到合理有效监督企业经营管理的作用,执法不依以及执法不严的现象经常出现。另外行政监督管理体制不合理、监督不到位、社会监督缺乏有效性、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也是会计舞弊产生的原因。

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一)用途失察、失教、失管。从银行的各项业务来看,在选人、用人上虽然要经过“要害岗位各级审查”的把关,但人员上岗定位以后,其失察、失教、失管的现象比较严重。如前述辛某自入行以来,表面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是行的历年的先进个人,曾被推荐为总行先进个人。给人的印象,他是一个十分可靠和值得信任的好同志,工作中对其根本没有丝毫介意。在出纳岗位干了12年,支行领导已换了4 任。当领导找其谈话要给予调换工作时,曾被本人拒绝,并主动提出不调动岗位,“愿为出纳作贡献”。这种“积极、向上、进步的假象,给领导用人造成错觉,对 ”红人“、”能人“、”名人“的问题姑息迁就,结果陷入”失查于祸起之时,震惊于案发之后“的被动局面,辛作案长达6年,之所以长期不被人察觉,一再蒙混过关,其重要原因是,监督用人、管人的制度措施没有得到落实。(二)“金钱”的诱惑,丧失职业道德。如银行个别信贷员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工作关系,把银企关系混同人情关系,将手中的权力同人际交往混淆在一起,最终感情超越原则,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以至成了企业的“内线”。更有甚者“同企业穿一条裤子”,帮助企业对付银行,恶意套取银行资金,并从中捞取好处。其表现:一是个别信贷员把正当的银企关系逐步演变成伙伴关系;二是由伙伴关系逐步蜕化成利害关系。在利益的驱动下,步入腐败的泥潭。(三)监督制约机制形同虚设,业务检查不到位,流于形式。不少案件表现为作案时间的持续性和作案次数的连续性,有的长时间不能被发现,反映出事后监督不细,岗位制约不严,自查、互查,检查有的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或发现疑点后也没有深究。在银行各项业务中,特别是“敏感”部门的岗位,在内控和防范上,对业务中每个环节、每个步骤、每道关卡都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措施,规定的又细又全,手续严密,责任分明。然而,在落实这些监管措施时不到位,有断档和错位现象,而来自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也存在形式主义的走过场,致使作案人在上级监督不到位、同级监督不了、下级监督无效的情况下,在职务犯罪“自由王国”里,任意作为。这是对银行岗位监管失控而诱发职务犯罪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在当代社会银行内部的工作人员,他们所拥有的权利还是比较大的,比如说有些人在申请贷款,由于比较紧急,所以肯定希望能够尽快的发放下去,而银行就拥有这样的一种贷款审批发放的权利,如果滥用这种权力将会构成职务犯罪。

财会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有哪些?都是看钱眼开受贿。所贿挪用公款。造成犯罪的原因。都是为了钱呀。

(一)利益驱动这是会计舞弊最原始、最直接的原因,如同企业的经营活动是为了赢利一样,企业经营者或管理者,有的为了目标责任,有的为了虚夸政绩,有的为了偷逃税款等等,便动用权力,指使会计人员按领导意图,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有的企业为了符合上市条件,不惜动用全公司的财会人员,把几年来的会计账目重新“做”一遍,并打通评估公司、审计部门等几个关口,进行所谓的“包装”,制造虚假繁荣,以套取社会资金。(二)个人素质不高在会计实务中,许多地方经常需要凭籍会计人员的经验、素质来对会计事项进行判断计量记录等处理,如对支出属性划分,递延资产的确认和摊销,收入的确认等,不同素质的会计人员往往会提供不同的会计信息,加之我国目前会计法规、制度尚不完善,约束机制乏力使得会计人员在保证会计质量方向的权数加大。另外,有些经营管理者、行政负责人为了隐藏、转移部分收入作为个人或小集体所有,或为粉饰自己本来较差的经营业绩、政绩,甚至掩盖经营管理中的严重失误或失职,通过自己的“权威”、“权力”,授意、甚至强迫会计人员或与会计人员合谋会计作假。会计人员也由于各种原因,执行领导指示,听从领导的意图,不坚持原则,主动或被动地会计造假。因此,会计人员的素质和其独立性可以说是影响会计舞弊的决定性因素。(三)社会监督不健全会计信息形成的过程中有约束机制两种:一种是内部监督,二是社会监督。内部监督一般指内部控制,这里主要谈外部约束机制,国际上通行的社会监督是通过处于中介地位的注册会计师队伍来完成,因此,注册会计师被称为“不拿国家工资的经济警察”,其职能能否充分发挥,能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且公允”,关键在该机制是否健全,社会赋予的权力范围是否合理,成员是否具有应有的素质等等,而这些问题在我国注册会计师队伍刚起步中有待进一步解决,加大相关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是我们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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