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支范围和标准:
本办法所称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师资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发生的费用,包括授课老师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二)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三)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四)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
(五)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六)交通费是指用于培训所需的人员接送以及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七)其他费用是指现场教学费、设备租赁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等与培训有关的其他支出。
参训人员参加培训往返及异地教学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回单位报销。
第九条除师资费外,培训费实行分类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一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省部级及相应人员的培训项目。
二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司局级人员的培训项目。
三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处级及以下人员的培训项目。
以其他人员为主的培训项目参照上述标准分类执行。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
培训费的核算内容培训费,是指单位组织开展、外出参加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具体来说如下:(1)师资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发生的费用,包括授课老师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2)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3)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4)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5)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6)交通费是指用于培训所需的人员接送以及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7)其他费用是指现场教学费、设备租赁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等与培训有关的其他支出。
培训费既不属于劳务费也不属于服务费,属于咨询费的一种形式,和劳务费、服务费是并列关系,都属于交纳营业税的范畴。而服务费就是服务行业提供给一定业务之后所收取的费用,而所开的发票,是针对非增值税的一些劳务等而言的。一、咨询费 指委托人就相关事项从咨询人员或公司获得意见或建议而支付的报酬。如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而支付咨询费,向税务师咨询相关税务问题而支付咨询费等,这类专业人员或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医师、药师、化工师、教师、管理师、营销策划师、广告策划师、ISO咨询师等,以及向虽没有国家认可的相关职称,但可以提供相关信息的人员支付的信息费亦可以列入咨询费支出,咨询费可列入企业管理费用,在税前列支。咨询费一般以咨询问题产生的收益来定价。比例因时因事因人而异,高的可达50%,一般的在10%以内。二、服务费服务费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等为社会提供劳务、服务的业务。我国的服务业,按照国民经济部门分类,是指第三产业中的一部分,它包括饮食、住宿、旅游、仓储、寄存、租赁、广告、各种代理服务、提供劳务、理发、照相、浴池以及各类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业务。服务费的税收的税率是以总价来征收,和增值税不同计税。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三、咨询费的注意事项⑴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该计划及项目、课题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⑵专家咨询费标准: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500-800 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300-500 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00-400 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200-300元/人天执行;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60-100 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40-80 元/人次的标准执行。四、咨询费、劳务费、服务费的税率咨询费、劳务费、服务费都属于交纳营业税的范畴 ;按照咨询费、劳务费、服务费的实际收入额交纳5%的营业税;再按营业税额交纳7%的城建税(郊区为5%);再按营业税额交纳3%的教育费附加;以上为咨询费、劳务费、服务费应交纳的流转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