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税款分类

feion1992024-07-25  0

1、计入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里的税费,必须是日常动发生的,而且与收入有关的价内税。2、一般来讲,和企业日常收入相关的价内税要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有: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税。但是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缴纳的营业税不属于与收入相关的,就不能计入到该科目中。特此回答!

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税种:印花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税种: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日常经营活动,也就是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情况下才可以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而如果是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确认营业外收支的情况,这部分相关税费应该倒挤营业外收支。

初级会计经济法小税种主要是以小题,涉及不定项选择大题的概率比较少。

首先要按照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环保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关税的重要性排序进行掌握;

其次是掌握各个税种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收优惠、计税依据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税收优惠掌握老师强调的重点即可;

最后是要把涉及小税种的真题练熟,真题涉及的小税种考点都要掌握,因为有几年在重复考察。

初级会计经济法第六章考情分析

在备考的过程中,要着重关注各税种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收优惠、计税依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初级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备考建议

本章涉及的税种较多,比较容易记混,考生在复习的过程中要善于对比总结,避免走入“张冠李戴”的误区。

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

税款征收措施(★★★)

具体措施:核定、调整税额;责令缴纳并加收滞纳金;责令提供纳税担保;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阻止出境。

【注意1】区分税款征收方式与税款征收措施:税款征收方式是征税的方法,税款征收措施是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手段。

【注意2】区分税款征收措施与税务行政处罚:税款征收措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是纳税人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国家采取的强制其履行的手段,并非处罚。

(一)核定、调整应纳税额(★★)(2014年多选)

1.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记忆提示】可以核定的情形要么没账要么相当于没账。

2.核定方法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当其中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二)滞纳金(★★★)(11、13、14年单选)

1.计算公式

滞纳金=应纳税款×滞纳天数×0.5‰

2.滞纳天数

自纳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算尾不算头)

【链接】票据法贴现期的计算: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1日。(算头不算尾)

【注意】滞纳金与实体法纳税期限的`结合考查。

(三)纳税担保(★★)(12年多选;14年单选)

1.担保方式

保证、抵押、质押

2.适用纳税担保的情形

(1)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

(2)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3)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4)其他。

3.纳税担保的范围

税款;滞纳金;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

【链接】票据法:追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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