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领条件:
1、在职,缴失业保险满一年。申领时必须是企业在职职工(缴纳五险),同时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以上;
2、139项资格:“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包括的139项资格可以申领,其中,5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我们可以明确查询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属于水平评价类资格,包含在139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也就是说,符合其他条件的初级会计,可以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条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可以,得满足条件。
申领初级会计职称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注意,是必须同时符合2017年1月1日之前取得的证书能申领,在这之前取得的证书应该都不能算数,这个政策一方面是为了鼓励企业职工长期参加失业保险,另一方面是为了调动职工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所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职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补贴等级分为高级、中级、初级,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
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明确的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对应执行补贴标准,职工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未明确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补贴标准按1000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