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违法的有关视频讲解

feion1992024-07-25  0

根据《会计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法律责任。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有关情况的行为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

答案是: A 刑事责任 D行政处分根据《会计法》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五条 单位领导人、会计人员违反本法第二章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 单位领导人、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或者利用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偷税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的,由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处理,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予以受理,或者对违法的收支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或者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不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单位领导人接到会计人员按照本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提出的书面意见,对违法的收支决定予以办理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九条 单位领导人和其他人员对依照本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会计法规定的是企业间往来,故一般不涉及民事主体

个人理解:我是会计专业的,用着用着自然就熟悉了。分录反正就是一个等式的运用。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就相当于 现在家里有的东西=借别人的东西+真正自己拥有的东西也像我们平时用的2=1+1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不变的情况下、资产的一增一减,等式才不变。例如:领取备用金:借:库存现金 1贷:银行存款 1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同是资产类科目,所以,两者一增一减等式不变。以此类推的如下:1.其余条件不变,只负债一增一减,等式不变。2.其余条件不变,只所有者权益一增一减,等式不变。3.若所有者权益不变,资产增加(减少),则负债就要一起增加(减少),等式才不变。4.若负债不变,资产增加(减少),则所有者权益就要同比增加(减少),等式才不变。5.资产不变,负债减少,则所有者权益要增加;反之负债增加,所有者权益就要减少,这样才等式不变。只要你弄清楚资产类,负债类和所有者权益这三类的科目,再相应细分,分录其实不难。另补充一个知识点。(这是我在网上看到的,希望对你有帮助。)会计恒等式中(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的区别和具体意思!问题补充:收入—费用=利润,那么,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为什么要加利润??答者:你前面提到的比较短的式子,我们把它叫第一会计等式,后面的我们称为第三会计等式。我们举个例子,1月1日我上班来,什么都没做呢,这时的状态就是第一等式。我一经营,就会有收入、有费用,此时的状态是第三等式。期末,1月31日,我结账,收入、费用都归结到一起,这里就是你说的利润了。利润是赚得的钱,赚了钱归谁呀?归所有者。那么这一部分就并入所有者权益,成为它的一部分了。收入和费用就消失了。又回归到第一等式。所以我们说,第一等式是反映期初和期末的状态,而第三等式反映的是一个期间经营过程当中的状态。我的举例可能太通俗了,不够严谨,也没有把内里的理论讲出来。只是让你做一个表层的,感性的认识。不知道你是不是听懂了。Good Luck!-----深山修炼吧。 这是我以前回答的一个问题,如何更好的理解会计分录。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违法会计行是:据《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审计机关发现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的,有权予以制止。被审计单位有前述行为的,审计机关认为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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