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第三条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规、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第四条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通过政策引导、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基层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管理本部门的会计基础工作。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一节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事业行政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第七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二)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三)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五)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第八条没有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第九条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总会计师行使《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职责、权限。总会计师的任命(聘任)、免职(解聘)依照《总会计师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第十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会计人员,督促其遵守职业道德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帐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第十二条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十三条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第十四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第十五条各单位领导人应当支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给予精神的和物质的奖励。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第二节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第十七条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第十八条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1,如题所述,作为财务工作者,必须定期接受会计专业的继续教育培训,强化专业理论知识和提升职业道德素质。2,实践中,对财务人员开展培训工作,主要内容还应涵括对不断更新的财税政策文件方面及时进行学习和理解、掌握变化点,凭以调整财务工作重点和方向;安排财务人员了解并熟悉企业内部业务流程和生产工艺,有利于财务工作的开展更加顺畅,更能发挥专业优势提升企业经营效益。3,以上仅供参考,请予结合实际情况再做判断。
主管会计岗位能力培训针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专项能力培训,使会计人员同时具备账务准确核算、财税筹划、企业内控风险防范、报表分析与财务决策以及企业内外经济业务的沟通与配合的专业能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直属事业单位,目前,在人力资源管理,财税金融,能源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已经建立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培训体系。
培训项目背景
主管会计岗位能力培训项目于2013年12月10日在北京启动。旨在健全中小企业财务税收制度和法律法规,为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双重人才保障。
为培养国内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实用型人才,促进中国中小民营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高经济社会企业财务管理和法规制度的健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的指导下“主管会计岗位能力培训项目”正式成立,并由仁和会计教育集团按照全国统一标准进行实施和管理。
该项目将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融为一体进行实训岗位能力培训,实行先实习后上岗模式,对企业和会计人才双重保障的培训模式。
中国管理会计人才缺口300万,预计未来主管会计将成为中国热门抢手人才,考核选拔一批具有财务综合能力的高素质会计人才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