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造假的防范与治理措施:1.不断完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力度诚信守法是对每一个会计从事人员乃至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一位会计工作者职业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其工作质量的好坏,要想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就必须先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为此,应该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不断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会计人员都能遵纪守法的工作,对会计造假采取一种鄙视与鄙弃的态度。2.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企业内部管理会计内部控制是指企业内部建立会计控制体系。一个企业拥有完善的会计控制体系,就可以对会计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约束,切断会计造假行为的途径与载体,从而可以从源头上阻止会计造假事件的发生。因此,企业应该加大对内部会计监督和审查的重视,在遵守《会计法》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3.完善法律法规,提高造假成本由于会计造假收益大于成本,使得一些会计人员不惜不顾道德底线、无视法律去进行伪造会计信息。目前我国《会计法》对会计造假者的处罚是,情节严重者吊销会计资格证,二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情节特别严重者,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这显然处罚力度过小,间接成本过低。因此,我国应该根据我国的会计造假事件的实际情况,来重新制定会计造假事件的处罚方式,使会计从事人员绝不敢越雷池一步。4.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重要性实行会计集中和核算能够全方位、全过程的掌握和监督各单位的每笔资金活动情况,能够为单位资金支出的有序性、计划性提供保障。会计核算中心应该选配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来负责日常资金收支事物,并且要定期对资金收支进行清查盘点,防止因账务不实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同时还要建立明确的经费开支标准,规范经费的支出渠道,对于互相攀比、滥发钱物的现象要进行严肃的处理,除此之外,还应所引进一些会计电算化系统,来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会计信息的质量。
会计造假是指企业领导和财务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做假账和编制虚假会计报表的行为。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会计造假方面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企业会计信息造假
摘要:近年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中国在美国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企业进行大范围的调查,起因是部分中国上市企业的财务虚假报告问题,并因此造成大范围的中国在美上市企业遭到牵连,甚至那些资质良好的中国上市企业也未能幸免。因涉嫌造假上市、上市后继续造假,一些中国概念公司在美国资本市场遭到“猎杀”,给这些上市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更有一些经纪商开始禁止投资者利用保证金购买中国概念股,给中国概念股蒙上了一层阴影。在中国沪、深证券交易市场,也不时传出上市第二年财务报表就大变脸的案例,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让投资者日日担心自己手中的股票会不会成为下一个地雷。人们不禁会问:现在的会计信息是怎么了?
关键词:会计信息 造假 对策
会计信息是指会计单位通过财务报表、财务报告或附注等形式向投资者、债权人或其他信息使用者揭示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在现实社会中,股东、债权人、政府职能部门、投资者等都是从会计信息来了解一个企业的情况,所以,会计信息的真假就直接决定了了解会计信息的人所获得的回报。
近年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中国在美上市的公司进行大范围的调查,起因就是部分上市企业提供虚假会计报告,使中国概念公司在美国资本市场遭到“猎杀”,甚至一些经纪商禁止投资者购买中国概念股,给中国概念股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而在中国沪、深证券交易市场,也不时出现上市第二年就出现巨额亏损的公司,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了一定的损失,也让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投了不信任票。人们不禁会问:现在的会计信息是怎么了?
其实,会计信息的虚假有会计人员的有意造假和无意造假,本文主要谈谈有意会计信息造假。
一、会计信息造假的内涵
会计信息造假是指有关经济人为了其自身的利益目标所采取的违反国家相关制度,或虽然不违反国家相关制度但违背经济活动的客观事实,致使提供的会计信息失去真实性和可靠性的行为。
二、会计信息造假的主体
会计信息造假的主体有两个:一个是企业的管理者,他们是会计信息造假的决策者和指挥者,也是会计信息造假的需求者;另一个是会计从业人员,他们是会计信息造假的具体操作者。
三、会计信息造假的动机
不同的造假主体有不同的动机。
(一)企业管理者
1、上市公司造假的动机是想不断向资本市场“圈钱”;或者是想提高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并从中谋利;或者要让公司“扭亏为盈”,去掉“ST”或“*ST”的帽子。
2、非上市公司的管理者造假则是为了头上的“乌纱”,作为向上晋升的资本;或者向银行取贷款;或是少纳税款;或是私设“小金库”以中饱私囊。
(二)会计从业人员
会计从业人员造假则是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迫于管理者的压力不得不做。
四、会计信息造假的危害
会计信息造假的危害是非常大的,具体表现在:
(一)会计造假所提供的错误信息将严重误导各类决策者,从而导致市场行为混乱,乃至国家相关决策者制订出错误的决策,破坏市场运行机制。
(二)损害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会计制度的严肃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三)侵害股东、债权人、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有可能让他们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四)偷逃国家税款,导致国家税收流失。
(五)掩饰个人贪污腐败行为,使国家遭受损失,部分人中饱私囊。
(六)在证券市场上,严重误导投资者的行为,加剧市场波动,影响证券市场秩序,使投资者对资本市场失去信心。
(七)在国外证券市场,因上市公司造假,使中国上市企业遭受信任危机,直接影响到国家形象。
五、会计信息造假的表现
(一)会计凭证虚假。主要是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或提供虚假的原始凭证,致使会计信息从开始就虚假。
(二)建立虚假账簿。主要是私设“小金库”,建立两套账,一套对内提供给管理者,另一套专门应付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从而达到掩饰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偷逃国家税款,侵占国家财产。
(三)提供虚假会计报表。企业会计报表造假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虚增资产,虚增利润;二是虚增负债,隐瞒利润。前者主要是国企和上市公司,因为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领导人的升迁;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公司股票价格的高低。后者主要是私营企业和个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因为这类企业不注重业绩,更关心的是如何逃避国家的税收。
六、会计信息造假的原因
会计信息造假在我们成为了普遍现象,基本上没有公司不出现或大或小的造假问题,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有其存在的深层原因:
(一)会计从业人员自身素质的原因
1、部分会计从业人员自身能力有限。大部分会计从业人员没有参加过专业的会计培训,我国大部分学校提供的是理论知识,缺乏在实际操作中的历练。一旦到了实际的会计操作中,甚至不知从何下手。而我国的会计制度还处在不断的完善中,他们又不能对新的会计制度更新适时学习来掌握新的技能。我国虽然采用持证上岗的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执行,很多会计从业人员并没有从业证书。虽然每年财政部门都要求从业人员参加后续培训,但往往成为一种形式,并没有使会计人员能力有大的提高。
2、部分会计从业人员道德低下。在物质利益的驱使下,他们往往配合管理者采取各种手段伪造、毁损会计资料,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
3、部分会计从业人员,迫于领导的压力,或受利益驱使,不遵行职业操守,主动为领导出谋划策,做假账、设两套账、私设“小金库”,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粉饰业绩,隐瞒收入,逃避税收,谋求私利。
(二)我国的制度不健全
1、我国的会计准则还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虽然近年来会计准则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缺陷和漏洞,有些法规还严重滞后,缺乏前瞻性,在实际操作中缺乏可操作性。
2、我国的会计准则缺乏强制性,很多企业可采用也可不采用,造成同类企业缺乏可比性。
3、我国大部分企业还没有建立一套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部分企业本身制度就不完善,或者虽有各项制度,但没有遵照执行,使各项制度形成摆设,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4、部分单位负责人独断专行,为会计信息造假提供了客观条件。
(三)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在理论上,我国虽然有会计监督、审计监督和外部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但在实际运作中存在很多问题。
1、在会计监督上,由于会计从业人员受聘于人,只能为领导服务,使得会计监督形同虚设,对单位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更无法进行监督。
2、从审计监督来看,首先是企业内部审计监督体系不完善,制度不健全,内部牵制制度弱化,权责利界线不清,内部监督不能独立发挥其作用,无法从根本上遏制会计造假现象;其次是外部审计监督乏力,我国目前外部监督主要体现在民间审计上,有些民间审计单位为了自身利益,服从被审计单位的要求,配合被审单位做假,以至出现了大量的虚假审计报告。
3、从外部监督来看,财政、税务、审计、物价等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合力,在管理上各自为政,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4、从执法监督来看,虽然每年都有各种各样的执法检查,但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会计造假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执法不严,对查出的问题没有严肃处理,导致会计造假事件的不断出现。我国《刑法》、《会计法》对会计做假行为都作了处罚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执法不严、惩治力度不够,不能起到惩戒作用;另外,对违法行为常常用罚款了事,没有刑事处罚,经济处罚由造假单位承担责任,对管理者没有处罚力度,导致造假者胆大妄为;再者会计造假成本低、经济处罚力度太小,对造假者起不到威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会计信息造假的泛滥。
(四)两权分离的结果
两权分离是指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也就是大部分经营者并不是资本所有者,这就造成了双方的矛盾。所有权人要求较高的资本回报,实现企业最大的盈余。但在实际情况中,往往会出现盈余分配的问题,所有者希望获得所有盈余,而经营者却希望保留部分盈余用作企业发展或者个人的薪酬和福利。
(五)经济利益的驱动
有些经营者,特别是国有企业经营者,他们的升迁往往与政绩挂勾,所以他们往往为了自己头上的“乌纱”,将企业作为晋升的资本,就会不惜一切虚增利润。地方政府的领导为了地方或部门的形象,为了一份好看的业绩,也会纵容企业造假。对于民营企业来讲,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都需要一份虚假的报表。
七、会计信息造假的对策
(一)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职业道德
会计信息是由会计从业人员来提供的,所以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就尤为关键。应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本领,提高执行新政策的水平,使他们不断更新知识。同时应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关系。提高会计从业人员在企业中的地位,让他们认清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他们的责任感。
(二)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各部门想到制约、相互联系的内部制约机制,完善的内控制度可以有效的防止会计造假行为的发生。完善的内控制度包括:岗位分离制度、领导负责制度、独立的监督制度、明确的奖惩制度。
(三)健全法律制度
目前我国在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所以要不断完善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会计法》为中心,不断完善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应加大会计违法成本,增大企业负责人会计违法的刑事责任,以及加强对敢于说不的会计从业人员的保护及奖励。
(四)推行会计人员委派制
现行的会计从业人员,都要受受雇企业的领导,其薪酬也由受雇企业支付,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必须服从受雇企业的管理。有时也不是会计从业人员想提供虚假报表,但如果不照做很容易就被炒鱿,不得不受制于人。我们完全可以采用委派制的方式,由财政部门专门成立一个会计委派部,所有会计从业人员均隶属于这个部门管理,统一进行培训,外派人员采用垂直管理,派出的人员代表国家利益,其工资、奖金以及福利均由委派部门发放。而财政部门的会计委派部定期向各企业收取费用,以作为向外派人员的薪酬。每个企业根据企业情况向财政部门的会计委派部申请用人指标,由会计委派部派人提供合适人选进入企业,只受企业的管理,不受企业的制约,并在一定期间进行轮岗,以免受到企业经济利诱。
总之,会计信息造假作为目前社会的普遍现象,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影响了会计对各项经济活动的真实反映,也迫切需要国家加快完善保障制度,加强管理及监督,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会计从业人员也应从我做起,坚决与假账做斗争,还社会一份真实。
参考文献:
[1]会计造假.MBA智库百科网
[2]会计造假的经济学分析.中国百科网
[3]浅谈会计信息造假的治理对策.中国会计网
浅析会计造假与审计对策
[摘要] 本文简单介绍了我国企业会计造假的一些常见手法及其危害。针对会计造假的不同形式,探讨了审计人员应采取的审计方法。
[关键词] 会计核算粉饰报表会计造假及其危害
会计造假是指企业领导和财务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做假账和编制虚假会计报表的行为。
从会计信息反映的角度来看,会计造假表现为两种类型:会计事项造假和会计报表造假。会计报表造假是故意谎报某些财务价值,造成增强获利能力的假象,从而欺股东和债权人等利害相关人。会计事项造假通常旨在方便盗窃,或将公司的资产转变为个人所有或使用。
会计造假的危害性很大,具体表现在:
会计造假所制造的错误信息将严重误导各类决策者,从而导致各个市场行为主体乃至国家相关决策机构被误导而制订出错误决策,破坏市场运行机制;损害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严肃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侵犯公司股东、债权人、顾客及雇员的合法权益,使其蒙受巨大经济损失;通过隐匿收入、虚列支出偷逃国家税款,导致国家税收流失;助长个人贪污腐败行为的滋生;使尚未成熟的证券市场饱受虚假错误信息的冲击,严重误导证券投资者的行为,破坏市场游戏规则,加剧市场投机和市场波动,影响社会安定。
会计造假最后所导致的结果是国家受损失,少数人中饱私囊。
一、会计造假的形式
目前,企业会计报表造假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虚增资产,虚增利润;二是虚增负债,隐瞒利润。前者主要是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因为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领导人的升迁;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公司股票价格的高低。后者主要是私营企业和个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因为这类企业不注重业绩,更关心的是如何逃避国家的税收,少接收政府有关部门的摊派。
1.资产虚增
(1)费用资产化
企业当期发生的费用应当计入当期产品生产(或商品经营)成本或期间费用。但有的企业却将部分应该计入当期的费用计入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类会计科目,使得企业当期损益不实;有的企业待摊费用不及时足额摊销,而是长期挂账,将本属于期间费用的支出列作资产。企业通过将费用资产化,虚增了企业资产和所有者权益。
(2)存货不实
有些企业积压多年的货物,或已经淘汰过时应当报废的物资不做账务处理,或存货的现实价格(或可变现价格)已明显低于账面历史成本价值却仍按历史成本挂在存货账上,存货价值不实,违背了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谨慎性原则,虚增了企业存货价值。
(3)固定资产价值虚假
企业固定资产价值不实主要表现在折旧不足、技术进步后造成的无形损耗不计、已毁损及不可用或不需用固定资产不处置等,虚增(减)企业资产。
(4)递延及无形资产摊销不足
递延及无形资产应当按时足额摊销,已经淘汰过时的无形资产不应当再挂无形资产账而应当将摊余价值作为期间费用计入损益。而许多企业对已经没有使有价值或已经不可能再给企业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不做相应的财务处理,却仍然作为资产列账,虚增了企业资产。
2.负债不实
(1)应付款项高估
许多企业的应付款项不及时或每年与往来单位核对确认清理,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的应退未退、应付未付款项普遍存在,三年以上的应付款项(不包括长期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已经不存在的仍挂账的也不少见,企业实际需付债务小于财务账面债务,企业应付款项高估。
(2)预提费用不实
许多企业为了调节当期损益,不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预提费用,而是根据企业调节损益的需求预提,有的企业应提的不提或不应预提及多预提的不及时冲销,致使预提费用会计科目反映不实。
3.虚报盈亏
(1)多计收入、少计费用
有的企业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将未实现的收入作为收入入账,如在服务或工程未提供完毕之前,就确认收入实现;有些企业虚构客户虚开销售发票,虚列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一些企业对已经发生的支出不计入成本,或在结转成本时不按配比原则,故意少转成本,导致企业生产成本及库存商品的账面金额远远大于实际库存金额;有的企业则将有关费用支出单据压在银行未达账中,利用“未达账项”弄虚作假,调节利润。
(2)少计收入、多计费用
企业为了达到少缴或不缴所得税的目的,将正常的销售特别是一些不需要增值税发票的销售,不按收入确认的条件进行确认,而是长期挂在预收账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中且金额不变;有的企业则采取虚列预提费用,多提多摊费用的方法,达到虚减盈利的目的。
(3)在建工程长期挂账,应计入损益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企业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时,对借入资金需按期计提利息,这部分借款利息在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应予以资本化。有些企业工程早已完工,仍长期挂账,借款利息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从而使当期财务费用减少,同时又可以少提折旧,从两个方面来虚增利润。
(4)随意调整报表
一些单位为了达到一些不法目的,随意调整报表金额,人为地加大资产调整利润;或为了逃税,避免检查而加大成本费用,减小利润,如为了增大管理费用,直接在损益中多计管理费用,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增大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金额,造成表账不符。
二、审计时应采取的对策
审计人员针对会计造假的不同形式,应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
1.存货不实的审计方法
督促被审计单位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做好存货基础工作;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严格履行存货监盘程序。实施监盘前,充分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做好具有可操作性的详尽计划;尽可能安排在被审计单位组织年终盘点时进行监盘工作,以减少工作量和时间性差异;实施监盘时,不仅要核对存货数量,还要关注其质量状况。
2.虚构销售,虚列应收账款的审计方法
一是检查企业的年度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模,对照企业的销售量看是否出现销售总量大于生产能力的异常情况;二是检查企业年末、季末的销售合同和发货凭证、出库记录等原始凭证,看其有无出库凭证,其手续是否完整,是否有异常情况;三是对客户单位发询证函进行函证,向销售部门索取客户明细台账和对账单,将之与财务上提供的客户欠款明细表进行核对,以确认对方单位是否欠款。
3.少转成本,虚增利润的审计方法
少转销售成本会导致企业库存商品的账面金额远远大于实际库存金额。对这种造假手段的审计方法,一是检查其成本结转方法是否遵循一贯性的原则;二是通过计价测试,看企业的期末存货单价是否异常;三是通过抽查盘点,对企业实际存货的数量和金额与账面存货的数量和金额进行比较,看是否有差异。
4.销售收入不入账,做其他应付款或预收账款而隐瞒利润的审计方法
对此在审计中应采取的对策:一是检查进货数量及期末库存数量并与账面数量进行核对,看是否有异常;二是抽查原始凭证,看其人账依据是否合理、充分;三是对一些金额较大并长期不动的预收账款进行函证,以便对其真实情况进行确认。
5.当期费用不计入损益,虚增利润的审计方法
企业将当期发生的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虚列在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无形资产、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中,不计人损益。对此,审计时主要检查“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其他应收款”的列账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是否按收益期限进行摊销。
6.通过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式操纵利润的审计方法
一是要检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及净值是否与使用年限相适应,如有些企业的房屋建筑物已经到了报废的年限,而账面反映的净值还有相当大的数额;二是要检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是否遵循一贯性原则,是否有随意改变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的行为。
7.通过变更投资核算方法进行利润操纵的审计方法
在被投资企业盈利的情况下,将投资收益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一方面可以虚增当期利润,另一方面却无须为这些增加的利润缴纳所得税。对这种造假手段的审计对策是检查投资企业的股权占被投资企业的股权百分比,按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占被投资企业25%以上的股权时方可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
8.应计入损益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虚增在建工程支出,虚增利润的审计方法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将无力消化的固定资产的借款费用虚列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支出中。对此,审计时要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的条件,核查企业的在建工程是否达到可使用状态,以此来判定借款费用的处理是否正确。
9.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操纵会计利润的审计方法
审计人员首先对资产市场进行调查,并与企业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看有无异常资产;其次检查企业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否有充分的依据,如有证据表明计提了用于调节利润的减值准备,应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不应增加当年利润。
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因素,又有主观因素。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客观因素
1.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缺乏可靠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这一定义没有真实反映资产的质量特征。资产的质量特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二是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是指流入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这是资产所具有的最重要的质量特征。当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已经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则该资源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也不能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予以反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对资产的定义所制订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也就没有真正反映资产的质量特征,当企业的某项资产已经发生了损失或者已经发生了减值,比如有些企业大量的应收账款长期收不回来,而债务单位实质上已经撤销,或者实质上已经无力承担偿债义务,但是,按照行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仍然确认为资产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使得企业的资产虚增,利润虚增,导致会计信息缺乏可靠性。这样的例子,对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也同样存在,这种企业资产不实的情况,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2.会计核算制度缺乏统一性,信息不可比。过去不同性质的企业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一般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分别执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同时执行现金流量表、债务重组和或有事项三个具体会计准则。由于不同性质的企业实行不同的会计制度,而不同的会计制度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也不同,由此造成行业内各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可比,特别是如果企业集团内部既有国有企业,又有外商投资企业,也有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下,给企业集团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统一会计政策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3.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后续教育未跟上,由国家财政部门直接管理会计人员存在局限性。
(1)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一方面,国家财政部门举办的会计专业职称考试已经持续多年,考试规模逐年扩大,为会计人员队伍的质量提供了基本保证。另一方面,往往是一考了之,缺乏会计实务经验的人比比皆是。同时,新的会计准则不断推出,除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能跟上或超过这个节奏外,而更广泛、规模更大的会计专业考试教材还远远跟不上这个节奏。广大会计人员对新准则的了解、掌握。运用水平差异很大。因为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也十分普遍。
(2)会计人员后续教育未跟上。作为会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的重要环节——会计人员后续教育,未跟上知识更新的要求,更未能得到普及。从目前实施后续教育的情况来看,后续教育往往流于形式。一方面各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对后续教育重视不够,另一方面,对后续教育无强制性规定。后续教育的现状不利于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3)由国家财政部门直接管理会计人员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国家各级财政部门实施的会计管理是源于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方式,随着大量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出现,这些企业会计人员不稳定,流动性大,会计人员的'工作独立性较差。而财政部门未及时出台会计管理的因应措施,从某种程度上讲,会计管理力不从心,鞭长莫及。
4.年度会计报表未全面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目前仅对上市公司及国有企业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众多民营企业还远未实施。同时,对医院、学校、研究所等有经济收入的事业单位实体的会计监督,还停留在内部审计监督阶段和不连续的国家审计阶段。因为缺乏连续的审计监督,会计信息失真不可避免。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观性因素
1.隐瞒、少报收入,多列、虚列支出,达到偷税的目的。
2.多列资产,少列负债,不反映或有负债;虚列收入,少计支出,虚增利润,粉饰报表,达到欺债权人及广大投资者,取得资金,达到圈钱的目的;或从个人名利出发,制造经营业绩(政绩)以达到个人目的。
3.为个人或小团体的不正当利润,巧立名目,编造经济事项,超出开支范围及标准;设立小金库,账外设账,达到逃避检查、监督的目的。
4.非法转移企业法人财产及经营业务,让企业空壳化,甚至破产,以达到逃废债务、偷税的目的。
此外,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因素的情况,如账表不符、账账不符、账证不符、账实不符的现象普遍存在;或者根本不按规定设置账簿,保管账簿,无账可查。这既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又是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形式。还有,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利用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缺陷大做文章,既“合法”,又能达到目的的情况时有发生。
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一)进一步修订、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加快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的步伐,从技术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2000年国务院颁布的《财务报告暂行条例》及2001年财政部制订的《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已经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和今后陆续出台的会计准则,将为会计信息质量提供必要的保证,也将解决前述由于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带来的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二)改进会计专业教育,改革和完善会计职称考试制度,不断更新课程及考试科目,增加实践方面的内容和案例分析等,把好会计人员队伍的入门关,考虑制定会计职业准入规则,适当提高会计执业准入的门槛。
鉴于一般会计专业教材编制周期较长,教材总是慢半拍甚至几拍,跟不上新规定、新准则出台的步伐。因此,应当加快会计专业教材建设,让会计专业教育及职称考试紧跟新规定。新准则出台的节奏。同时会计教学增加实践环节,会计职称考试加重会计实务比重,体现最新规定及准则,从而引导会计教学。
会计职称考试,应当坚持一定的实际工作年限的硬性规定,对非会计专业又不曾修过会计课程的考生,应相应增加考试科目。
(三)强化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力度,改进管理措施。除了会计专业教育及会计职称考试等基础教育和应试教育外,会计人员后续教育最为重要了。如果说前者属于阶段教育,则后者属于终身教育。后续教育可以弥补会计专业教育及会计职称考试的不足,能够帮助会计人员解决现实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满足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的需要。因此,对会计人员,应有年度后续教育的强制规定。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记录,可以作为用人单位录用会计人员及会计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四)改革会计管理体制,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可参照成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办法,成立中国会计师协会,全国的会计管理改由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国家财政部门改变直接管理的做法,转为间接管理和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协会应该属于非盈利性的组织,定位为管理、协调、服务等方面。从而改变目前国家财政部门直接管理会计的力不从心、鞭长莫及的现状,提高会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促进经济的发展。
(五)修订《税法》,适当降低税率。完善《税收征管法》,改革征管措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消除做账的最大诱因。会计信息失真,与现行税法和征管措施的缺陷密切相关。一方面,相当一部分的流转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流失,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另一方面,税率过高,影响企业的自身积累和发展。比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高达4%的税率,让一般工商企业无利可图,隐瞒销售收入不可避免。不难想到,假如适当降低税率水平,同时加强税收征管,完全可以将因降低税率所减少的税收收回来。这样,税率降低了,经济发展了,企业也不用、不敢冒巨大的偷税风险去做账了。
(六)大力推行年度会计报表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全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如果注册会计师签发的审计报告具有应有的公信度,如果银行及其他债权人大胆使用经注册会计师发表意见的会计报表,如果投资者可以就注册会计师发表意见的会计报表作出投资决策,如果国家税务机关根据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的会计报表及制作的纳税文书征税,则会计信息质量将不再是问题。
从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现状来看,应有一个巨大的发展空间。国家在加强行业监管的同时,应该给其“消费”市场。也就是说,让注册会计师签发的货真价实的审计报告有人看,有人用,有人出钱“买”。中国的注册会计师事业蓬勃发展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也就提高了。
当然,会计信息失真又是一个阶段问题。国家和社会公众不会让虚假会计信息长期存在下去,不会容忍少数人的不正当利益长期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法制进一步健全,虚假会计信息会没有市场,人为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会因为付出巨大代价,最后不得不权衡利弊,放弃造假。但我们不能坐等这一天的到来,而应该采取坚决的措施,对会计信息失真及早治理。
会计信息造假的应对方法
1、改善企业的激励机制以及利益方面的分配。造假的根本原因还是由于造价者为了取得经济利益或者其他方面的获取,企业只有通过改进激励制度和利益分配才有可能彻底的消除造假行为的产生。因此利益分配的平衡和员工业绩的阶段考核制度的完善势在必行,平衡国家、地方、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完善对高层管理人员、会计工作人员的考核,不能只是看数字作为评价的依据,要切实了解考核人员的专业水平。
2、要明确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以及责任负责的主体。信息造假大部分都是管理人员受益指示,或者强行要求的,也可能是管理责任人管理的疏忽导致的,会计工作人员的会计工作有管理人员只是分配,经济利益也是有负责人管理,工作人员只有听从指挥的可能,一般不会出于个人原因故意知道假信息,处于这一点国家制定的《会计法》中明确指出单位负责人为会计信息质量的直接负责人,这样就从根本上抓住了问题的出发点,保证了会计责任人的职业道德,也就保证了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否。有效的预防了造假行为的产生。
3、加强对企业内部的管理和监督。在新的《会计法》中明确指出,企业要建立完善的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机构内部也要完善稽查制度和牵制制度,这几项都是控制制度的重要成分,通过采取有效的内部监督和管理控制,可以有效地预防企业内部出现造假的行为,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4、加强对企业会计工作的外部管理。因为很多造假行为都是因为企业内部的自身利益造成的,而且会计信息的管理又是由企业内部人员完成的,因此避免会计造假仅靠企业内部管理监督是不可能完全避免造假行为发生的,更重要的是要加强企业外部的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增设威慑力。
5、加大法律的管理力度,对造假行为加强惩罚的力度,认真的贯彻《会计法》的实施,从严处理,切实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