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会计报表审计标准

feion1992024-07-24  0

浙江的事务所:(一)会计报表审计收费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包括企业工商年检、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企业资质评审、事业法人登记审计等,不包括社会团体审计),按审前资产总额和省定标准(基准价,下同)计算的审计费用执行以下标准:按审前资产总额和省定基准价计算的收费额约定最低执行标准1.2万元以内的按基准价执行,不得下浮收。1.2—3万元的可以按基准价下浮15%,下浮后低于1.2万元的按1.2万元收。3—5万元的可以按基准价下浮20%,下浮后低于2.55万元的按2.55万元收。5—8万元的可以按基准价下浮30%,下浮后低于4万元的按4万元收。8—12万元的可以按基准价下浮40%,下浮后低于5.6万元的按5.6万元收。12万元以上的在不低于7.2万元的前提下,自行协商确定。2、中期会计报表审计:(1)如委托单位资产负债表年初数已经本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事务所审计的,第一次中期会计报表审计费用按(一)、1点执行后可再下浮30%;第二次及以后的中期会计报表审计费用按(一)、1点执行后可再下浮40%。(2)如委托单位资产负债表年初数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一次中期会计报表审计费用按(一)、1点标准执行,不得再下浮;第二次及以后的中期会计报表审计费用按(一)、1点执行后可再下浮30%。已进行中期审计的年报审计(不管是一次还是多次)年报审计费用按(一)、1点标准执行后可再下浮30%。3、厂长(经理)和行事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审计费用按审计期间的每年年末审前资产总额和任期末资产总额分别逐年(或逐期)按省定标准累计计算并执行(一)、1点标准。4、企业合并、清算审计,审计费用按合并、清算日的审前资产总额和省定标准上浮20%计算收取,不再执行(一)、1点。5、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按合并前母公司编制的审前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和省定标准计算的审计费用为基数,再加收每个子公司5%,并执行(一)、1点标准。如果子公司需单独出具审计报告,子公司审计费用按(一)、1点标准执行,母公司不再加收5%。汇总会计报表审计(指单独建帐核算的分公司,以营业执照为准),按汇总后会计报表审前资产总额和省定标准计算的审计费用为基数,再加收每个分公司5%,并按(一)、1点标准执行。价格一般都可以再取得折扣

2011年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 广东的公司按公司年末的资产总额 及年度收入总额 两者的孰高计算,可参考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

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清算审计,财产转移审计,外资企业会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外汇年检审核,工程造价审计,企业内部审计,离任审计等,具体也可以自行百度了解,如果公司准备做审计的话,可以考虑慧运会计,他们那边的徐老师有近20年的财税经验,还是比较专业的。具体要看出哪类审计报告及公司情况价格不同。

一般都是财政、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结合工作的难易程度来收费的。山东的收费标准: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 文件鲁价费发〔2010〕187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物价局、财政局:现将《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期两年,期满后另行公布。附件:一、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二、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主题词:会计师事务 收费标准 通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山东省物价局办公室 2010年9月13日印发附件一: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维护会计师事务所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在山东省注册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下同)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收费行为。省外会计师事务所来我省执行相关业务,其服务收费按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第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下列审计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服务,出具有关报告;(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其他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五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审计服务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由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制定。收费的形式及具体收费标准由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第六条 制定审计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以审计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等因素确定。核定审计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应以《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定的必要执业程序为依据,并考虑执业责任风险和人员培训费用等因素。第七条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其他服务,可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服务成本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服务范围和收费标准。确定收费标准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业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会计师事务所的社会信誉。第八条 审计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者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第九条 实行计件收费的审计服务,以实收资本、资产总额等反映审计对象规模的指标为计费依据,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的办法收取服务费,即按实收资本或资产总额等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相加为收费总额。第十条 实行计时收费的审计服务,可按照提供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审计工作的服务质量等分别确定。第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跨省设立分所的,应当执行分所所在地的收费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跨省提供业务服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执行所在省的收费规定,由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第十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执行业务,所需差旅费、住宿费等,由委托方支付,具体支付标准和形式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十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服务收费合同(协议)或者在委托合同(协议)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协议)或收费条款应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采用计时收费的,还应载明计费的工作人日数等内容。第十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后,委托关系终止的,有关费用的退补和赔偿依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五条 审计服务采取招(投)标方式取得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合理确定投标报价。第十六条 会计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执业程序。第十七条 会计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服务收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注册会计师个人不得私自收费。第十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价格、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规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实施行政处罚:(一)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二)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三)违反规定以佣金、回扣等形式变相降低审计服务收费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下限的;(四)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标准收费或以单纯压价方式承揽业务,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五)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或自立名目等方式乱收费的;(六)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的;(七)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向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价格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第二十一条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由委托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合同约定协商解决;也可向价格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受委托人要求,赴境外或港澳台地区提供服务的收费,通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方式协商确定。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物价局会同山东省财政厅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附件二: 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元序号 收费标准项 目 收费单位 企业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部分 100-500万元部分 500-1000万元部分 1000-5000万元部分 5000万-1亿元部分 1亿-5亿元部分 5亿-10亿元 10亿元以上部分 备 注1 会计报表审计(中准价) 每个企业单位每年、每套 5‰(起价3000元) 3.5‰ 2‰ 0.7‰ 0.5‰ 0.3‰ 0.2‰ 0.15‰ 可上下浮动30%2 设立企业验证资本(中准价) 每个企业单位(按企业注册资本总额) 3‰(1000元起价) 1.5‰ 1‰ 0.5‰ 0.2‰ 0.1‰ 0.05‰ 0.02‰ 可上下浮动30%3 清产核资 按会计报表审计中准价收费标准上浮30%范围内计收。4 经济责任审计 各年度收费按会计报表审计中准价收费标准上浮30%,再将分年度收费额累加计算后计收;超过三年的三年以前年度的部分按照会计报表审计中准价收费标准下浮30%范围内计收。5 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计 定期提供年度报表审计的,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的按会计报表审计中准价收费标准下浮10%计收,资产总额1亿-5亿元的下浮20%计收,资产总额10亿元以上的下浮40%计收;提供专项审计报告的按会计报表审计标准计收。6 解散、破产企业清算审计 清算按会计报表审计标准收费,超过三年的三年以前年度的部分可以按照会计报表审计中准价收费标准下浮30%计收;清算中的专项审计参照下栏“涉及经济案件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收费标准计收。7 涉及经济案件及其他专项审计 按案件(项目)涉及金额的5%-2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2000元。8 计时收费 主任(副主任)会计师:800元/小时;项目负责人:600元/小时;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500元/小时;中高级职称人员300元/小时;助理人员200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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