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科目。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了“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3.“物资采购”科目改为“材料采购”科目。4.“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科目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按新准则《应用指南》的讲解,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单设“包装物”科目、“低值易耗品”科目或“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5.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新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6.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并存而持有的房地产。7.新准则增加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核算内容。核算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业务。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现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8.新准则调整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核算内容,权益法核算下,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9.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摊销无形资产时,借:管理费用或其他业务成本,贷:累计摊销10.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11.新准则取消了“递延税款”科目,而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12.新准则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3.新准则把“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14.新准则把“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科目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15.新准则调整了“预计负债”科目。核算内容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16.“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17.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18.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19.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20.新准则把“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改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21.新准则把“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22.新准则把“营业费用”科目改为“销售费用”科目。23.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24.新准则把“所得税”科目改为“所得税费用”科目。25.新准则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如下:
1、规模小,投资少,投资与见效的周期相对较短,同样投资使用劳动力更多。
2、对市场反应灵敏,具有以新取胜的内在动力和保持市场活力的能力。
3、小企业环境适应能力强,对资源获取的要求不高,能广泛地分布于各种环境条件中。
4、在获取资本、信息、技术等服务方面处于劣势,管理水平较低。
《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一般企业、银行、证券、保险和担保公司。一般适用于大中型企业或不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企业会计准则》的规范形式、语言表述比较符合国际通用形式,并已构成国际通用会计惯例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
同现行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的重要变化体现在6 个方面:1、计量基础有了比较大的变化在会计基本原则和会计要素的计量这两个方面,新基本准则出现了较大变化。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而不再作为一般原则,将“实际成本计价”原则作为会计计量属性而不再作为一般原则,同时取消了“配比原则”和“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由于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比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以体现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据悉,财政部为此多次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讨论相关问题。考虑到中国市场发展的现状,此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总体上说,新的原则体系,是对原来基本准则中有关基本原则的变更、补充和完善,从而进一步强调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2、取消了发出存货成本计算的“后进先出法”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即新准则将存货发出成本的确定方法仅包括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三种方法,取消了移动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这两种方法。根据调查,发出存货实际成本后进先出法不具有普遍性,不能真实反映存货流转情况,不能提供与企业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相一致的会计信息。存货先进先出计价方法的选择对企业的影响具体体现在存货的价格波动上,这一核算办法的变动,将使企业利用变更存货计价方法来调节当期利润水平的惯用手段不能再被使用,使所有企业的当期存货费用反映的都是实际的历史成本,而没有人为调节因素,便于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分析和比较,提高了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3、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发生变革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年度终了,企业应计提的减值损失准备如果高于已提损失准备的账面价值,应按差额补提损失准备;如果低于已提损失准备的账面价值,应按差额冲回已提的损失准备;已确认并转销的资产减值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应当调整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至于如何计提、计提比例是多少,则完全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判断,这给企业管理当局粉饰财务报表和经营成果提供了可能。针对借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的问题,新资产减值准则明确,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这也是新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差异之一。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不得转回是针对长期资产减值而言,流动资产如存货、短期投资、应收款项等的减值问题由其他的准则来规范。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利用大幅计提减值准备进行利润调节的公司,有可能在2006 年将减值准备冲回,否则2007 年执行新会计准则后,这些“隐藏利润”将再也没有机会浮出水面。从上市公司实际计提的减值准备来看,一些公司的减值准备甚至超过了当期净利润。这些公司若在2006年报中转回部分减值准备,其利润将大受影响。4、债务重组方法发生变革《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强调了债务人处于财务困难的前提条件,并突出了债权人做出让步的实质条件,提高了该准则适用的精确性。在会计处理上,新债务重组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按新规定,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能极大地提升其每股收益水平。因此,那些负债金额较高又有可能获得债务豁免的公司,会因此获得较高的收益水平,值得投资者关注。5、 所得税处理方法发生变革所得税准则是本次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本准则没有按照原《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那样,将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而是直接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2 ——所得税》的相关精神,引入了计税基础的概念,实行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新所得税准则以资产负债表为会计重心,资产负债的定义、确认和计量成为财务会计研究的核心内容,资产负债表的逻辑合理性受到重视,不允许不符合资产、负债定义的任何项目列入资产负债表。根据暂时性差异,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由此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包括了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算,除直接在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应当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6、企业合并报表会计处理方法发生变革(1)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变革。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放弃使用公允价值,以避免利润操纵。目前中国的企业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对价形式上是按双方确认的公允价值确认,而实质上并非是双方都认可的价值,尽管公允价值是要经过中介机构评估确认,但是人为操纵因素过多地干扰了公允价值的实现。因此,相当一些上市公司通过合并重组一夜暴富,甩掉了亏损帽子的事例屡见不鲜。因此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合并对价按资产账面价值进行会计处理,是从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谨慎地使用公允价值,规范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提高企业利润的可信度。(2)合并报表基本理论的变革。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这一变革,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利润将产生较大影响,同时使上市公司利用母公司或子公司进行利润操纵的行为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新会计准则以先进、科学的理念为指导, 立足中国的实际, 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中国的国情,较好地处理了会计的国际化和中国特色的关系。颁布和实施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结束了我国会计“制度”和“准则”两张皮的历史,必将对我国的会计事业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表示:“新准则实施后,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和审计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财务报告决策地位和会计审计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对于我国资本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和企业改革的深化意义重大。”我们要应用好新会计准则,对于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敢于面对。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和领会新会计标准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以此来提高自身的职业判断水平。使我国的企业通过执行新会计准则在优胜劣汰的变革中随机应变,最终成为适应国际大环境的赢家.
你好!税法规定,轮船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原文: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也就是说前述所规定的折旧年限,只是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只是一个基本要求,企业可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及利益的实现方式,具体确认折旧年限,但最低不得低于此年限(也就是说可以在比最低折旧年限更长的时限内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