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挂营业费用-店租
实例:7月份记账,以现金支付7-9月房租(假设房租10000元/月),记账如下:(1)借:营业费用——房租10000,预付账款——房租20000,贷:库存现金3000(2)借:营业费用——房租30000,贷:库存现金3000请问,以上哪种记账方式是正确的?如果两种记账方式都不正确,正确的记账方式是什么?1.)以现金支付7-9月房租(假设房租10000元/月)借:营业费用:租赁费10000;借:预付账款:房屋租赁费20000;贷:现金30000;2:.8月份摊销房屋租赁费做:借:营业费用:租赁费10000;贷:预付账款:房屋租赁费1.0000;(9月份照8月份分录做,将预付账款:房屋租赁费冲平)
支付房租时:借: 待摊费用 金额 贷:银行存款 金额每月摊销时: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金额 贷:待摊费用 金额
经营费用-房租,一般都是分季节或者年度交纳,所以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