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会被注销

feion1992024-07-24  0

1、会计人员被动地受单位领导指使弄虚作假,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本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改行为的。

2、连续几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

3、不依法设置或私设会计账簿的。

4、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以求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6、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7、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隐匿、谎报有关情况等。

扩展资料

注销一般是经营主体决定终止经营向登记注册机关履行的登记程序。吊销则肯定是登记注册机关对严重违法的登记主体做出的行政处罚。 前者是企业的主动行为,后者则是被动的。

但注销也有几种非自主状态的情况:

1、个体工商户逾期无正当理由不验照,工商机关收缴其营业执照后仍不改正的,工商机关应做出注销决定;

2、个体工商户自行停业超过六个月,工商机关决定收缴其营业执照后当事人不恢复营业的,应注销其营业执照;

3、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做出并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应在依法履行清算责任后申请注销登记,当事人拒不申请或者本已解散无法申请时,应由登记机关公告后予以注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吊销

有工作单位关系不大。中级会计职称是会计职称的一种,会计职称分为会计初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会计高级职称。根据现行会计职称管理规定,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后可以评定会计师职称。会计师指具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会计人员,在西方国家,会计师同律师、医师、工程师一样,都是自由职业者。在中国,会计师,又是会计干部的技术职称之一。

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会计人员被动地受单位领导指使弄虚作假,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本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改行为的。 2.连续3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 3.不依法设置或私设会计帐簿的。 4.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以求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6.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 7.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隐匿、谎报有关情况等。

如题所述证件,两者并无实质性关联;中级证书是通过考试所取得的学历技能资格的证明文件,无论任何时候都起到对持证人的证明作用;会计资格证则是证明从业资格的执业证明,当被注销,只是说明没有执业资格,如从事财务会计工作则不能得到法律上的认可;可见,就算从业资格证被注销,中级证仍可证明持证人具备中级资格,中级证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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