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企业所得税视频

feion1992024-07-24  0

我国新的所得税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关键是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计税基础确定了,暂时性差异也就确定了,相应地,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计量也就迎刃而解了。那么负债的计税基础如何判断呢?判断方法首先:将负债区分为预收款项类负债及非预收款项类两种预收款项类负债主要包括企业预先收取客户的货款、劳务款及资产的使用费,但尚未向客户交付商品、提供劳务或将资产交付对方使用而形成的负债,如预收账款、递延收益等;非预收款项类负债是指企业已接受了对方交付的商品、提供的劳务,或已使用了对方的资产(含货币资金),但尚没有支付相应款项而形成的负债以及企业的预计负债。资产负债表中的大多数负债均属非预收款项类负债。如借款类负债、应付款项类负债、预计负债类等。两类负债都属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其清偿都会导致未来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但其清偿方式或者说其未来经济利益流出的方式却有不同:预收款项类负债的清偿方式是向债权人交付商品、提供劳务或让渡相关资产的使用权;非预收款项类负债通常以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流出的方式进行清偿。其次:分别按照不同方法确定两类负债的计税基础预收款项类负债的计税基础,等于其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清偿负债时不需纳税的预收账款金额。实务中,如果一项预收账款在收款时按税法规定已计入收款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则未来清偿该负债时不需再交纳所得税,即未来清偿负债时不需纳税的预收账款金额等于其账面价值,其计税基础等于其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清偿负债时不需纳税的预收账款金额=账面价值-账面价值=0.如果一项预收账款在收款时按税法规定没有计入预收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则在未来清偿时(会计上确认收入时)该部分预收的收入要计入清偿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即负债清偿时免予交纳所得税数额为0,所以其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减去未来经济利益流出时不需计税金额=账面价值-0=账面价值;非预收款项类负债计税基础,等于其账面价值减去未来经济利益流出时可予税前扣除数。实务中,非预收款项类负债的计税基础的确定也应区分不同情况:(1)如果该类负债确认(指会计上确认)时,税法已允许其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则以后清偿时不能再进行扣除,即未来扣除数为0,这种情况下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经济利益流出时可予税前扣除数=账面价值-0=账面价值;(2)如果该负债确认(指会计上确认)时,按税法规定不能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而是以后清偿时才允许扣除,即未来扣除数等于其账面价值,这种情况下负债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未来可税前扣除数=账面价值-账面价值=0;(3)如果一项非预收款项类负债发生时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以后清偿时按税法规定也不允许扣除,未来可扣除数为0,则其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除数=账面价值-0=账面价值。举例依据上述“负债的计税基础”的确定步骤,针对各负债项目的具体情况,举例说明如下:1.某企业资产负债表中预收账款(货款)项目账面价值为180万元。税法规定,该预收款收到时,不计入收款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将产品发出时(清偿负债时)纳税。「分析」预收账款属预收款项类负债,其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清偿负债时不需纳税的金额=180-0=180(万元)。2.某企业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收益项目账面价值为200万元,该递延收益为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款,税法规定该笔款项已全部计入收款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分析」递延收益属预收款项类负债,其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清偿负债时不需纳税的预收账款金额=200-200=0(万元)。3.某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账款项目为200万元。「分析」应付账款属非预收款项类负债。一般而言,企业确认应付账款时按税法规定不允许其扣除,清偿时也不允许税前扣除额,其计税基础=账面余额-未来清偿时允许税前扣除数=200-0=200(万元)。4.某企业资产负债表中长期应付款项目的账面价值为300万元,该项长期应付款为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分析」长期应付款属非预收款项类负债。一般而言,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属变相融入资金,按税法规定未来偿还变相融资款时不得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清偿时允许税前扣除数=300-0=300(万元)。5.某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应付利息项目账面价值为50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该利息于实际支付时税前扣除。「分析」应付利息属非预收款项类负债,因企业支付利息时税法规定可税前扣除,故其计税基础=账面余额-未来支付利息时可税前扣除数=500-500=0(万元)。6.某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账面余额为800万元,其中400万元为生产部门人员工资,400万元管理部门人员工资,该企业工资水平超过税法允许扣除的计税工资25%.「分析」应付工资属非预收款项类负债,无论是生产人员工资,还是管理人员工资;不论是计税工资标准内部分,还是超过计税工资标准部分,支付时按税法规定不得税前扣除,故其计税基础=账面余额-未来支付利息时可税前扣除数=800-0=800(万元)。7.某企业资产负债表中预计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为企业预计的销售产品的保修费。税法规定该费用未来发生时准予税前扣除。「分析」预计负债属非预收款项类负债,因未来支付保修费时可税前扣除,故其计税基础=账面余额-未来支付时可税前扣除数=200-200=0(万元)。从上述实例可以看出,企业确定资产负债表中各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时,应首先将其区别为预收款项类负债及非预收款项类负债两种,再根据不同种类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进一步判断其计税基础,不能一概而论。

本月计提时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本月结转时: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费用下月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一、所得税会计的产生财务会计核算必须依据会计准则,遵循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编制会计报表,重点是满足企业管理部门及其他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所得税会计是以国家税法为准绳,运用会计的基本理论、准则和方法,对企业税务活动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一种专门会计,使会计所得与应税所得适当分离,以满足税务部门的要求。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允许企业自主选择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但是某些会计方法是税务部门不能接受的,因此,对同一企业同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按照财务会计方法核算的会计所得,与按照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所得额之间会产生一些差异。这种差异主要有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是由于税法和会计准则计算净所得时,所确认的收支口径不同造成。如罚款支出,在计算应税所得时,不能从应税所得额中扣除。从会计核算的角度看,罚款支出是企业的一项费用,应体现在经营损益中,允许其从会计所得中扣除。这种差异发生在每个会计期间,而且,这种差异发生后,不能在以后的会计期间转回。时间性差异是由于有些收入和支出项目,计算会计所得与计算应税所得额的时间不一致造成,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计所得和应税所得额的差异,在以后的会计期间内,将发生相反的变化而得到冲减,使各个时期的总量之和相等。如会计准则第二十八条各种存货发出时,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但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不能接受后进先出法,这就需要企业对会计所得进行调整。《企业财务通则》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利润按照国家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在西方发达国家,税收来源的主要税种是所得税,所以税务会计往往又称为所得税会计。二、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所得与应税所得额,由于存在永久性和时间性的差异,因此,应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一)应付税款法企业发生的一个时期纳税所得额和会计所得之间的差异,如在本期发生,而在以后期间不能转回的,在计算所得税时,按税规定计算的应缴所得税额,列作当期的利润分配。例:某企业全年计税工资总额为108万元,19××年实际发放的工资为125万元,公益性捐款100万元,行政罚款5万元。该企业19××年按会计计算的利润总额为168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33%。超过计税工资部分为17万元(125-108),允许列支的公益性捐款为51.06万元。[(1600+17+5)×3%],其超过允许列支部分为48.94万元。企业应作会计处理如下:①纳税调整数=17万元+5万元+48.94万元=70.94万元②应纳税所得额=680万元+70.94万元=1750.94万元③应纳所得税额=1750.94万元×33%=577.8102万元。借: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5778102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5778102(二)纳税影响会分法企业发生的一个时期纳税所得额和会计所得之间的差异,如果在本期发生,而在以后期间可以转回的,这种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产生的影响,应按照企业本期会计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列作利润分配,同时将时间性差异额,作为递延税款,设置"递延税款"科目,会计处理方法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递延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发生的递延税款,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的以后期间予以转销。债务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发生的预计递延税款,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的以后期间予以转销。例:某企业某项目长期投资6000万元,该项目投产后,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使用年限10年,按税法规定,不得少于6年,假设该企业每年实现利润3000万元,所得税税率33%,会计处理采用递延法:①每月计提折旧额=6000万元÷10÷12=50万元10年中,每月计提折旧相同。借:基本生产500000贷:累计折旧500000②计算企业所得税每年会计计提折旧额=6000万元÷10=600万元:每年税收允许计提额=6000万元÷6=1000万元。时同性差额=10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会计计算应缴所得税额=3000万元×33%=990万元。第一年会计分录:借: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9900000贷:递延税款1320000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8580000第2、3、4、5、6年相同。前六年该项目己提足折旧,后四年企业每年计提折旧600万元,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作调整,600万元×33%=198万元,第7年会计分录如下:借: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9900000递延税款198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880000第8、9、10出年相同。

可以的,分录情况如下: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跨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

4.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重新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重新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9.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10.免税企业也要做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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