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0.5%。 8万*60%=4.8万<1000*0.5%=5万所以,08年可在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为4.8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扣除,超过部分结转扣除。1000*15%=150,即08年可在税前列支150万,超过部分50万结转下年扣除。(2)扣除限额1500*15%=225,由于还有上年结转未扣除的50万,所以09年可税前列支广告费225万。
1、计算题单位写错了,数字是对的,可能会扣一点,但是对总分影响不大。如果阅卷松一点,只要不存在单位换算,就不会扣分。2、财管第一小题结果算错了,然后第二小题第三小题都跟着第一小问错,第一问错,后面就很难得分了,因为财管对结果要求很高。表格题也大概率没分。现金流大题的表格填对了,算折线系数的系数算错了导致净现值结果错了,表格题只有最后那行现金流有分数。前面空白需要自己写的没分。特别一提的是,表格题中计算过程就是最左边一列你填的内容,中间填数字的部分不需要列式子的。3、计算题和综合题评分,难的小问分值高,简单的低,注协也没有对各小问的分值配置做出说明。
(1)2008年度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为4万(8*60%小于1000*0.005) 广告费税前可以列支150万(1000*15%)(2)税前列支的广告费为200+25万,税法规定可扣除数为225万(1500*15%),按税法规定,上年度超过营业收入15%部分(即50万)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但不可超过该年度的扣除限额,故只能在进25万!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2/5=股东权益占净经营资产的比重=平均股东权益/平均净经营资产=2000/5000由于 股东权益+净负债=净经营资产。所以,净负债占净经营资产的比重=1-股东权益占净经营资产的比重=1-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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