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真抓实学,把纪律和规矩意识“立起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深刻领会党章党规的实质。一是原原本本学深学透。党章规定了纪委的三项任务,明确了纪委职责定位,只有原原本本学深学透,才能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通过学习党章党规,明确党的纪律要求和规矩,自觉用党的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知道我们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二是统筹结合融会贯通。进一步加深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唤醒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等重要论述的理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要把专题学习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的各项规定,找准“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进一步查摆和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三是以案促学警示教育。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和警示教育,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树立纪律和规矩的“红线”意识。二、强化监督,把纪律和规矩责任“扛起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是树牢责任意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一个整体,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纪委既要协助同级党委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又要监督好下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两个责任”。二是抓好责任落实。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建立覆盖全面的责任网络。三是强化责任追究。通过实施“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三、一把尺子,把纪律和规矩执行“严起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立足于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一是回归本职。要把握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这个定位,不能把严格纪律审查简单地等同于办案,搞单打一。二是转变方式。在坚决立案调查有严重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同时,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工作,实现监督执纪常态化、长效化。三是抓早抓小。要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不能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只重视查办能移送机关的案件。坚决克服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倾向,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追踪,有了反映及时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四、规范制度,把纪律和规矩笼子“扎起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一是着力构建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及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笼子,加大治本力度。二是着力推动制度执行。突出解决利用公款存放进行利益输送、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入股等问题;推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不断加强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三是着力堵塞制度漏洞。围绕近年来发生腐败案件的领域和单位,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要通过纪律审查发现问题、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压缩腐败行为发生的空间,努力构筑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一)敬业爱岗热爱本职工作,这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会计人员只有为自己建立了这个出发点,才会勤奋、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具体从事的会计工作的要求。(二)熟悉法规法制意识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的重要前提。会计工作不只是单纯的记帐、算帐、报帐工作,会计工作时时、事事、处处涉及到执法守规方面的问题。会计人员不单自己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还要能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在自己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知法依法、知章循章,依法把关守口,对服务和监督对象则能够进行会计法制宣传,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帮助他们辨明法律上的是与非,促使他们在日常经济活动中依法办事,避免不轨行为。(三)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不但要体现在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的记录上,还要体现在财务报告上,使单位外部的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以及社会监督部门能依照法定程序得到可靠的会计信息资料。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但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这样做,会计人员应该继续在这一点上树立自己职业的形象和职业人格的尊严,敢于抵制歪风邪气,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四)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这是一种工作态度,也是会计人员追求的一种境界。做好会计工作,无疑是需要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的,但这并不足以保证会计工作的质量,有没有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客观公正的态度,也同样重要,否则,就会把知识和技能用错了地方,甚至参与弄虚作假或者通同作弊。(五)搞好服务会计工作的特点决定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以便运用所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开辟了广阔的天地。在这片广阔天地里驰骋需要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和服务意识。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把这部分工作做好对所在单位的经营管理至关重要。这也正是会计人员的责任所在。(六)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会计人员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有机会了解到本单位的重要机密,如对企业说来,关键技术、工艺规程、配方、控制手段和成本资料等都是非常重要的机密,这些机密一旦泄露给明显的或潜在的竞争对手,会给本单位的经济利益造成重大的损害,对被泄密的单位是非常不公正的。所以,泄露本单位的商业秘密,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行为。会计人员应当确立泄露商业秘密是大忌的观念,对于自己知悉的内部机密,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严格保守,不能信口吐露,也不能为了一已的私利而向外界提供。
容易区分,省得把数据的位数给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