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常见的问题有

feion1992024-07-24  0

(一)建立完善的税务会计体系 借鉴发达国家税务会计经验,结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税收法律制度、会计制度改革实践,深入探讨税务会计目标、税务会计原则、税务会计内容等,建立完善的税务会计体系。从税法体系来看,需要有一部《税收基本法》,将税收立法原则、纳税人权利义务、税法解释权等内容确定。同时,提高税收立法级次,修改完善我国现行税法基础上,将各单行税收法规升格为法律。此外,加强税收征管的完善,出台与《税收征管法》相配套的有关制度,促进税收征管工作开展,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稽查工作,进一步做好对税务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打击涉税专项斗争,完善执法体系。 (二)建立合理的税务会计核算体系 财务会计是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指导下,进行财务核算。税务会计根据国家税法,核算和监督的对象是与计税有关的经济事项。这些经济事项在财务会计中也做记账,但是不够具体,在税务会计中应予以核算补充。税务会计的核算方法是对税务会计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记录、计算、反映和监督所采用的方法。从设置账户到编制报表、纳税申报,这些核算方法都与财务会计基本一致。但是税务会计有其特殊性,应单独设置“应交税金账簿、差异额账簿”,由于税务会计的特点决定了税务会计报表有其自身特点。如相对独立性、目的特殊性、适用对象特定性等,因此,应单独设置纳税申报表和应交明细表。同时,应注意的问题是税法与新会计准则的一致性,保证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核算不出现冲突或尽量少出现冲突。 (三)注重对专门税务人员的培养 税务会计的重要目的是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税务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是税务会计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核心和保证,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税务会计工作把金融、会计、税务、法律及相应实际工作经验融为一体,因此,税务会计人员从事的是专职税务工作,用一套税务会计职业准则来规范税务会计人员工作。因此,应该考虑建立税务会计人员执证上岗制度,经过严格培训考核,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才可以上岗。信息经济时代到来,电子商务蓬勃发展,急需既懂网络信息技术,又具备电子商务经营管理知识,精通会计、税收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因此,必须注重对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为我国税务会计发展打好基础。 (四)税务会计网络化 电子商务对传统税务会计的冲击,使税务会计的发展必须适应未来经济发展复杂化、多样化以及网络化的需要。信息化、网络化是税务会计发展的必然,因此,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高企业税务会计信息化程度。随着信息化程度的提高,税务会计网络化才有发展,目前我国企业信息化建设还不够成熟,制约了税务会计网络化的发展,因此,企业必须跟上时代的发展,树立信息化观念,主动应对电子商务的冲击。二是税务会计网络化的协调发展。新会计法的实施为税务会计网络化发展提供保障,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现行税种应该适当调整,确保电子商务的发展不扭曲税收公平,不导致税务会计核算失真。三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现税收征管电子化。

一、所得税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一)基本概念模糊且缺乏一致性所得税会计准则没有对其概念的具体、清晰的阐述和解释,只有对具体准则的明确表述。这让人们很难琢磨所得税会计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概念。不仅没有对所得税会计做具体的解释,其他相关概念即使有所赘述也是晦涩难懂。例如资产计税基础和负债计税基础,资产计税基础是指企业回收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缴纳所得税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负债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资产计税基础和负债计税基础都是计税基础,但是对这两者的定义不在同一个角度上,语言运用就像是臭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且没有逻辑性。所以,整个准则读起来是生硬的,理解起来有一定的困难。(二)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差异过多缺乏平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是由财政部制定的。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法律地位要高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前者是对宏观方面的征税情况的考虑,而后者是对微观方面的行为的规范。所以,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之间是有很多差异的。在制定准则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如何平衡它们之间的差异。但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并没有考虑到与税法的平衡。它只是一味地强调会计准则的技术特征,使得税法和会计之间差异过多,对基层会计人员和税务人员的工作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三)会计准则过于复杂企业缺乏应用动力我国目前还处在市场经济的转型阶段,因此所得税会计准则只要求在上市公司实行[1]。在这样的情况下,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中小企业并没有作明确的规定。由于中小型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主要目的就是纳税,所以他们往往会选择简便容易的会计处理方法。大型企业在所得税会计方法的选择上,绝大多数人会选择应付税款法和递延法,少数人会选择债务法。国有企业在所得税会计方法的选择上,同样是应付款税法占据半数以上,其次是递延法,少数人会选择债务法。这表明大部分企业都更愿意理解和接受应付税款法。那些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企业多是上市公司为了遵照规定。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贸然行进,只会提升企业转变的成本。(四)会计和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低制约我国会计发展的瓶颈是会计人员的素质水平。我国当前会计人员素质现状令人担忧,首先,会计人员只是结构失衡。其次,业务素质较低。再者,思想道德素质不高。最后,法制观念淡薄。合格的会计人员应该能够理解并有效执行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因此会计人员必须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会计人员还应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准确的判断力,对于纷繁复杂的会计和税法之间的差异要能作出及时判断。税务人员的监督和指导在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执行过程中,同样不可缺少。有效的监督和指导有利于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顺利执行,然而我国目前的现状是,很少有懂得会计和税法的专业人员,更别说对会计和税法的使用。这使得企业面临所得税处理上的问题时,无法及时得到税务部门的解决和建议。二、完善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对策(一)相关概念的一致性首先要明确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概念,且不可含糊其辞,应该清晰明了、通俗易懂。完善其他相关概念时,应尽量使用专业术语进行堆砌,更不可生搬硬套他人的做法,借鉴别国的相关表述时应结合我国的实际具体情况,作出符合国人能正常理解和接受的定义。对于相同或相似的概念,可以给出通俗易懂、内在逻辑一致的表述[2]。还是拿资产计税基础和负债计税基础来说,它们其实就是税法上的资产和负债的概念,在收付实现的制下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就是资产计税基础和负债计税基础。这样定义与全责发生制下的资产定义和负债定义相对应,不仅通俗易懂,还能防止混淆。(二)合理处理税会差异 激励企业自发利用平衡税法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有利于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地去学习和使用所得税会计准则。税务机关的研究人员要加强与会计研究人员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只有二者共同研究探讨,才能实现对税法和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的协调。在不可平衡的情况下,可遵循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的原则,如对重要的差异采用纳税影响法,对不那么重要的差异采用应付税款法[3]。(三)提高会计和税务人员的素质在信息化时代,会计人员首先要有会计信息化的观念。其次,从业资格证是前提,这是对会计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的评价。此外还要还应增强对审计、财政、金融、税法、经济管理、法律、外语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以便及时掌握国内外会计相关方面的动态,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的相关方面的方针政策。税务人员同样也要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懂得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运用,熟悉会计和税法之间的差异。这样,在面临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时,税务人员就能够及时给出建议,及时处理问题。 综上所述,所得税会计准则在执行过程中还存有一定的问题,如基本概念模糊且缺乏一致性、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差异过多缺乏平衡、会计准则过于复杂企业缺乏应用动力、会计和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低等。因此,在完善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对策方面,首先就是相关概念的一致性,其次是合理处理税会差异激励企业自发利用,最后是提高会计和税务人员的素质。

1.依法原则 税务会计必须以现行税法为准绳,而税收法规可能会因国家的政治、经济的发展和需要有所变更,即有一定的时效性,所以税务会计必须坚持按现行税法处理的原则。2.公平税负原则 公平税负原则是指税收要公平负担,合理负担。这要求税务会计必须真实核算企业的各项计税依据、应纳税额,正确处理收益分配。任何有意或无意逃税和取减免税金,都是有违公平性和一致性的行为,都不符合税务会计的社会效益原则。3.修正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以权利和义务的发生来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归属,能够合理、有效地确定不同会计期间的收益和企业的经营成果,体现了公允性和合理性。因此,企业会计核算中,坚持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4.划分营业收益与资本收益原则。营业收益与资本收益具有不同的来源和担负着不同的纳税责任,困此,为了正确地计算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就应该合理划分这两种收益。 营业收益是指企业通过其经常性的主要经营活动而获得的收入,其内容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个部分,其税额的课征标准一般按正常税率计征。 资本收益是指在出售或交换税法规定的资本资产时所得的利益(如投资收益、出售或交换有价证券的收益等),一般包括纳税人除应收款项、存货、经营中使用的地产和应折旧资产、某些政府债券,以及除文学和其他艺术作品的版权以外的资产。资本收益的课税标准具有许多不同于营业收益的特殊规定。5.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某一特定时期的收入应当与取得该收入相关的成本、费用配比。6.税款支付能力原则 税款支付能力与纳税能力有所不同。纳税能力是指纳税人应以合理的标准确定其计税基数。有同等计税基数的纳税人应负担同一税种的同等税款。因此,纳税能力体现的是合理负税原则。与企业的其他费用支出有所不同,税款支付全部对应现金的流出,因此,在考虑纳税能力的同时,更应该考虑税款的支付能力。税务会计在确认、计量和记录收入、收益、成本、费用时,应选择保证税款支付能力的会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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