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预收款利息

feion1992024-07-24  0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三)复利: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四)罚息: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五)贷款逾期违约金: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六)计息方法的制定与备案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七)参考依据: 1.《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银发【1999】77号。 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 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

就是说,利息是怎样计算按照银行存款计算利息不论大小月,按年计算、按月计算、按日计算、也可有按季计算。计算公式:本金*时间*利率=利息但是存款难免不同比如零存整取计算方法就不一样,它的计算利息公式是累计月积数=(存入次数+1)/2*存入次数利息=月存金额*累计月积数*月利息现假设一种“月复息”算法:它就是按月计息,款项借出金额比如壹佰万元,1%月利率,借款时间31期(31个月)本息=1000000*(1+1%)^31=1,361,327.40

它收利息应该提供发票,计入财务费用

会计中应收利息算:本金×利率×期数应收利息,是指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及其它方式投资所应收取的利息。“应收利息”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回收到的利息,如企业购入的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在会计结算日,企业按会计规定提应收利息。另外,仔细考量还本付息方的信用等级。如应收利息可能会发生减值,则需计提坏账准备,在总额上对其减去。来源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如债券。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或委托贷款,以及垫款等利息收入。如银行定期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同业存款及同业拆借利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利息。应收款项类投资利息。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它利息收入。一般在财务报表注释中,“应收利息”注释中应该披露如下信息:1.应收利息有多少细分项,每一细分项的具体金额。2.所计提的坏账准备(如有)。分析1.企业购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确认的利息收入,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3.如果一个企业的应收利息很多,则表明该企业有大量的金融资产,或则做了大量的定期存款。其产生的利息收入将会记入财务费用,有可能会让利润失真。所以,谨慎做法,要将应收利息与企业净利润进行比较,一般而言,占比比较小会让投资者更放心一点。4.关注长期未收回且金额较大的应收利息,了解其具体原因。因为搞不好,该项业务的本金是否能够回收也成问题。5.一般而言,优秀的企业,其应收利息很多,因为其账上会有大量的现金,从而产生较大的应收利息。如格力电器2016年财报显示,期末其应收利息为10.46亿,其中光存款利息就为9.83亿。小结总体而言,应收利息项目是比较好理解的,基本一看就懂,没有太多技术含量。而企业能在此项目做的东西也不多。只要没有特别异常的地方,投资者稍微看看也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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