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申请,主要是给公司一个交接人员时间安排。一个月以后你可以自行离职,不用承担责任。
有两种方法来处理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一、把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计提坏账准备1、计提坏账准备时: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2、发生坏账损失时: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二、把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借:营业外支出贷:应收账款
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辞职,可以自行离职。但要保存自己离职的时间证据,还有提出工作交接的证据,比如公开的有证人的工作交接单或者方案,又或劳动仲裁的申请登记(不需要结果只要登记就好)。特别因为岗位特殊,缺岗容易造成重大损失的,要留下证据证明是因为单位怠于安排,才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结合诉讼费的种类,基本会计处理如下:企业本身应承担的诉讼费列支于“管理费用——诉讼费”;代垫诉讼费暂挂账于“其他应收款——代垫诉讼费”科目下,待结案时,无论代垫费用能否收回,都将其账面余额结转到“管理费用——诉讼费”。实务中,一般将企业无法追回的代垫诉讼费作为损失,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这一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营业外支出”的定义:属于企业非日常活动产生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