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行政会计制度

feion1992024-07-24  0

行政事业单位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的是2017年10月24日财政部印发的《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实施该准则是为了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夯实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会计制度。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我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现予印发,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执行本制度的单位,不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彩票机构会计制度》《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暂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为了规范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的制度。与适用权责发生制的企业不同的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1、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2、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3、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niukebaodian.com/kuaiji/534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