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初级会计职称各科目考试特点分析:
《初级会计实务》主要是考查文字记忆性内容和计算性内容,相对经济法来说难度偏大,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要求很高,是学习《经济法基础》的奠基科目。
《经济法基础》相对而言没有实务难,考点基础性强,多是需要考生理解和记忆的内容,考生需要关注每年教材变化内容,这部分往往是考试重难点。
考试题型:
初级会计考试两个科目《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考试题型都分为四类,即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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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才行。人才引进落户: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才落户(1)应届普通高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科学历无专业要求),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硕士以上学历无需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办理期限为:6月份毕业后至当年 12月底,12月份毕业的至次年 6月底;(2)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4)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5)随迁条件:全日制大学专科(高职)学历以上人才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高技能人才落户(1)具有技师(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4)其中1、2两类人员需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指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履行3年以上并在该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且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迁移户口入杭;随迁条件:本人符合落户条件且在杭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满足市外夫妻投靠条件的,其配偶可随迁。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引进落户⑴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满足在杭居住登记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⑵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高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正高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随迁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夫妻双方或一方符合引进人才落户条件且在杭,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随迁配偶的不可挂靠集体户口)高层次人才落户1.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按隶属关系分别由相应的部、委、办、局负责受理。区、县(市)属用人单位(含非公单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受理。2.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核准A、B、C、D类人才和市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区、县(市)委人才办会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核准所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1)A、B、C类高层次人才落户,不受年龄和市域范围工作地的限制,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迁入单位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单位在市区无集体户的,可申请迁入“高层次人才专户”(由市委人才办委托市人才中心设立,地址:东新路155号)。(2)A、B、C类高层次人才本人已在杭落户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受婚龄及住房条件限制,可申请投靠迁入,随高层次人才本人在杭落户。(3)A、B、C类高层次人才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父母可申请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内登记户口,不受年龄和外地身边无子女的限制;来杭后身边无子女的,其未婚成年子女允许随迁。3.D、E类高层次人才,符合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且在市区落实工作单位并办理养老保险条件的,可在市区落户,并允许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4.凡经认定的在杭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在杭州市区落户,不受年龄和市域范围工作地的限制,并允许随迁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
浙江省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5日10:00-1月17日16:00。补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10:00-1月24日14: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14:00。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2022年浙江初级会计考试要延期举行。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延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后续有关考试事宜,请考生关注浙江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或浙江会计之家网站发布的公告。公告详情如下:
浙江省初级会计考试时间2022延迟时的时间:
1、可能延考时间一:6月份。
有一定的可能性。如果5月疫情有所好转,6月可能会延考;但需考虑部分在校考生更改考试地点的问题;
2、可能延考时间二:8月份。
参考2020年初级全国考试延期,就是8月份考试,可能性较高。疫情相对较为稳定,同时,8月为大部分高校开学前不久,同学们可以正常返校参加考试!
3、可能延考时间三:10月份。
可能性较低。但之前部分初级延期考试为该时间。其中,推迟至8月~9月考试的呼声最高!毕竟参考过去延期地区的数据,同时各大财会类考试基本上集中在8~9月,初级凑凑热闹,这也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