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分类:
1、资产类科目:按资产的流动性分为反映流动资产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动资产的科目。
2、负债类科目:按负债的偿还期限分为反映流动负债的科目和反映长期负债的科目。
3、共同类科目:共同类科目的特点是需要从其期末余额所在方向界定其性质。
4、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按权益的形成和性质可分为反映资本的科目和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
5、成本类科目:包括“生产成本”,“劳务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
扩展资料:
会计科目的其他分类方式:
按其核算信息详略程度分类:
为了使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好地满足各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不同要求,必须对会计科目按照其核算信息的详略程度进行级次划分。一般情况下,可以将会计科目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科目分类。
总分类科目又称一级科目或总账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所做的总括分类,它提供总括性的核算指标,如“固定资产”、“原材料”、“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
明细分类科目又称二级科目或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所含内容所作的更为详细的分类,它能提供更为详细、具体的核算指标,如“应收账款”总分类科目下按照具体单位名称分设的明细科目,具体反映应向该单位收取的货款金额。
在我国,总分类科目一般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各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特点自行增设、删减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以保证会计科目的要求。
按其经济用途分类:
经济用途指的是会计科目能够提供什么经济指标。
会计科目按照经济用途可以分为盘存类科目、结算类科目、跨期摊配类科目、资本类科目、调整类科目、集合分配类科目、成本计算类科目、损益计算类科目和财务成果类科目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科目
一、为规范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预字〔1997〕286号)等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学校所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校办产业的会计核算按照同行业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必须定期向学校报送会计报表。 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对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勤工俭学收支可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学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收支的业务,应当折合为人民币核算。 七、会计记录及报表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八、学校会计核算,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设某些科目,统一二级科目和明细科目的设置。学校在符合上述要求前提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设某些明细科目。 本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不得改变或重编。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的空号,供各地分设会计科目之用。 九、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十、本制度规定了学校对外报送会计报表的格式和编制报表的要求,学校内部管理需要的报表可自行规定。 十一、会计报表的报送时间按当地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年度会计报表应附收支情况说明书,对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资产、负债及专用基金变动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加以说明。 对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学校名称、报表所属期间、报出日期等,并由校长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 十二、学校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办理。 十三、本制度由财政部和教育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四、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试行。
收到拨款时分录如下\r\n借:银行存款\r\n 贷:专项应付款\r\n完工后分录如下\r\n借:固定资产\r\n 贷:银行存款\r\n借:专项应付款\r\n 贷:资本公积(营业外收入)
都一样啊。实行的是国家财政部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