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职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江苏人社微信公众号技能提升补贴申报专栏,查找到本人目前失业保险参保地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网上审核。
线下申领:职工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申报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委托企业或培训机构代为申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申领协议书》。
初级报名及考试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每年"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会提前公布年度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全国的报名时间。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具体报名时间,在全国统一规定的报名时间范围内自行确定,请考生特别留意。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是实行中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初级会计证书有补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通过初级会计考试,取得初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可以领取相应的补贴。法律依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第十一条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对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生活费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工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第十二条支持地方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调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人员范围和条件要求,可将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纳入政策范围。市(地)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确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县级以上政府可对有关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解决资金渠道和使用管理分散问题。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资金,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地可对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
如下:
需先咨询所在地财政部或人社部是否有补贴政策以及补贴金额,确认后即可领取补贴。由于初级会计是属地化管理,考生所在地是否有补贴,补贴金额是多少都有不同的设置,所以建议大家先打电话咨询,符合条件后即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申领。
一、初级会计证书补贴领取条件:
1. 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资格审核,且于2017年1月1日后取得证书者。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同时缴纳失业保险累积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二、申领程序:
1. 我们在拿到初级会计证书后的12个月之内,可以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去提交初级会计补贴申请。也可先致电本地人社局询问是否可以在网上办事大厅直接办理,这样更加省时省力。
2. 失业保险办会把初级证书的信息和参保人信息进行对比审核。
3. 审核通过后,补贴会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者社会保障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