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创会计电子档案

feion1992024-07-24  0

财务会计凭证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电子档案。新《管理办法》肯定了电子会计档案的法律效力,电子会计凭证的获取、报销、入账、归档、保管等均可以实现电子化管理。新《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会计凭证、账簿等会计资料不再打印纸质归档保存,同时要求建立会计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完善销毁流程,推动会计档案销毁工作有序开展。这些新的规定将节约大量纸质会计资料的打印、传递、整理成本以及归档后的保管成本,减少社会资源耗费,推动节能减排,有利于形成绿色环保的生产方式。新《管理办法》明确将电子会计档案纳入会计档案范围,将大力推动电子会计数据的深度开发和有效利用,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更多维度、更具参考价值的会计信息。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每个企业都必须按一定的程序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进行账簿登记,如实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会计凭证的填写:要求记录要真实;内容要完整;手续要完备(签名、盖章:谁出票谁盖章,谁经手谁签字);书写要清楚、符合规范。

要想形成会计凭证的电子档案,那只能是把会计凭证一点点的输入到财务软件当中,这样的话就会形成电子档案。

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应当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除满足纸质会计档案销毁程序以外,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保管期满但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电子会计档案如何处理?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1、建立财务档案库房;2、参照国家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结合企业(部门)自身情况指定出有效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3、明确会计档案包含内容,编制财务档案明细登记表;4、专人专管、进出(借、还)登记、按规定摆放或定期整理装箱;5、有条件的对能扫描的原件建立电子文档库(PDF格式),方便查阅、减少原件的借阅;6、由IT部门协助对电子文档库设置共享权限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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