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博初级会计汇票

feion1992024-07-24  0

是的,他是清华大学的大学学士,北京大学的会计学硕士,是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还是特许的金融分析师。

郑晓博是清华大学毕业的

按票据法的规定,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30天,过期银行不予受理。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的1个月。出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予受理。商业汇票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可以提前三天匡算邮程,就是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提前三天到银行进行托收,向出票人或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郑晓博老师:在东奥会计在线担任注会《财务成本管理》、中级《中级经济法》、CMA《财务决策》等辅导课程。资历:知识可视化的领军人物,清华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特许金融分析师、中国翻译协会会员。曾任职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和联想集团全球财务信息部及某知名投资银行。具有多年注册会计师和特许金融分析师的命题研究和课程开发经验。授课特点:课程逻辑清晰,层级分明,总结到位;讲授生动活泼,幽默风趣,浅显易懂。常用表格梳理零散知识、用图形化解抽象概念、用动画展示复杂过程,通过独家开发的立竿见影、简便易学的解题方法,帮助学员快速解题,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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