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全文阅读

feion1992024-07-24  0

前言第一篇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原理第一章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概述第二章 我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基本理论第二篇 政府会计第三章 财政总预算会计概述第四章 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资产第五章 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负债和净资产第六章 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收入和支出第七章 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会计报表第八章 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下的财政总预算会计第九章 行政单位会计概述第十章 行政单位会计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第十一章 行政单位会计的收入和支出第十二章 行政单位会计结账与会计报表第十三章 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下的行政单位会计第十四章 国外的政府会计第三篇 非营利组织会计第十五章 事业单位会计概论第十六章 事业单位会计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第十七章 事业单位会计的收入和支出第十八章 事业单位会计结账和会计报表第十九章 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下的事业单位会计第二十章 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第二十一章 医院会计和学校会计附录 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支出功能分类中的类、款和项参考文献

政府会计制度2019科目及解释如下:

政府会计是会计体系的重要分支,它是运用会计专门方法对政府及其组成主体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核算、监督和报告。

一、政府会计标准体系

我国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由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等组成。

二、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的适用范围

政府会计标准体系适用于政府会计主体。政府会计主体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级政府指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的财政总会计。各部门、各单位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者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军队、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其会计核算不适用政府会计标准体系。

三、政府会计核算模式

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实行“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核算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双功能”。政府会计应当实现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双重功能。预算会计应准确完整反映政府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等预算执行信息,财务会计应全面准确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等财务信息。

“双基础”。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

双报告”。政府会计主体应当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政府决算报告的编制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在“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核算模式下,政府单位应当对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进行平行记账。平行记账的基本规则是“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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