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分录如下: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结算和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确认的合同收入等
应确认的合同收入=
应确认的合同费用=
应确认的合同毛利=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合同完工时,将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合同毛利
报表列报
存货项目:
营业利润:
累计营业利润:
扩展资料:
会计分录新规
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新准则取消了“应收补贴款”科目,并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4、“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5、“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
6、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7、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8、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余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9、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0、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营业务收入
会计分录应该是: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扩展资料:
会计确认是指对会计主体发生的经济事项,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客观认定,并将其列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在账簿上正式加以记录并列入会计报表的会计行为。
在整个会计程序中,确认是项目应否列入财务报表某一要素的第一道关口,确认要求既用文字、又用数字来描述一个项目,其金额必须包括在财务报表的总记之中。确认一个项目和有关信息应符合四个基本标准,即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确认之所以重要,就因为它代表会计行为中的识别、判断即决策阶段,只有正确地进行确认,才能正确的记录和报告,也才能产生对会计信息用户决策有用的信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确认收入
一、实际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是: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二、收入的确认条件:1、是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2、利益流入是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他人使用本企业的资产而取得;3、流入的经济利益不包括代收的款项。三、主营业务收入指的是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基本收入,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非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务业的门票收入、客户收入、餐饮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发生时是在贷方,每到月末要在从借方转入本年利润的贷方,结转后,主营业务收入在月末没有余额,所以就没有借贷差。累计栏填写本会计年度截止到本期的累计发生额。具体情况可以具体对待。主营业务收入可以记录本月发生额也可以设置累计发生额栏。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基本收入,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非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属于损益类科目,其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
例如:
大华公司售给达兴公司一批商品,增值税发票上的售价80 000元,增值税额13 600元,货到后买方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要求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
①销售实现时,大华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达兴企业93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
②发出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
贷:应收账款──达兴企业4 680。
③实际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88920;
贷:应收账款──达兴企业88920。
扩展资料: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各行业企业所从事的不同活动而有所区别,如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产品销售收入”;
建筑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工程结算收入“;交通运输业企业的主管业务收入指“主营业务收入“;批发零售贸易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商品销售收入”;
房地产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房地产经营收入“;其他行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经营(营业)收入“。
企业在填报主营业务收入时,一般根据企业会计“损益表”中有关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上年累计数填写。
会计处理
建造合同收入:
1.建造合同与建造合同收入
⑴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包括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⑵建造工程合同收入包括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⒉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相关的合同费用。
⒊在完工比例法下,应采用下列公式计算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⑴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⑵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⑶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会计年度预计损失准备
⒋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则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确定合同收入,此时当合同成本能够收回时,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确认收入;当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不确认收入。
参考资料:主营业务收入-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