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左右开始领取,经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需关注各地财政部门官方通知公告申领证书。
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地区成绩合格的考生领取资格证书,需先到指定地点进行初级会计报名资格审核再领取证书。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者,即使考试通过也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会计(初级)考过了,就直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没有其他任何附加条件。
参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十一条,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现场领取的流程一般需要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财政局等)填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财政局等)把资料报省职改办审核→下发证书。初级+实操五天上岗训练营
为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将证书发放到考生手中,部门省市还可以申请邮寄,但是有些地区要求考生在网上预约申请后才能领取证书,具体的流程还要以当地公告为主。
这是天津市2007年度(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不知道对你有没有帮助根据《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津财会〔2005〕10号)规定,现将我市2007年度(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报名条件在我市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不含军队、武警、铁路系统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二、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为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统考科目”),必须在一次考试中同时合格,方可取得成绩合格单;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需通过财政部门日常组织的考试取得合格证书。三、考试政策(一)免试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2005年1月1日以后毕业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二)统考科目合格分数线:统考科目考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三)统考科目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四种题型,必须按照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答题,综合题必须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规定位置答题。四、统考科目考试时间及题型科目考试时间考试题型会计基础5月27日9:30-11:30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综合题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5月27日13:30-15:00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判断题五、报名有关事项(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到现场照相、确认方式。(二)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月8日~1月14日考生登陆天津会计()网站,在首页面左侧“会计考试网上报名”栏目中选择“考试类别”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进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页面,填写、上传、打印报名表。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到报名现场进行网上报名、照相和确认。(三)报名确认时间:2007年1月9日~1月14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只报名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确认点办理照相、报名确认及交费手续。报名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确认点办理照相、报名确认及交费手续。(四)统考科目考务费:根据市物价局津价费[2003]105号文件规定为25元/科。(五)考试大纲:对2005年版的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六、外地在津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全部合格后,须凭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户口本(暂住证)方可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七、下半年考试报名具体事宜,届时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八、报名地点名称地址和平区财政局和平区保定道10号河东区财政局河东区西锦路5号(长城公寓对过)河北区财政局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2号邮局院内二楼南开区财政局南开区二马路41号龙凤市场(南开财政会计培训中心)河西区财政局河西区徽州道2号(与大沽南路交口津海中学院内)红桥区财政局红桥区勤俭道子牙河桥区政府西配楼一楼塘沽区财政局塘沽区营口道468号汉沽区财政局汉沽区新开中路96号科委院内大港区财政局大港区世纪大道9号东丽区财政局东丽区张贵庄先锋路9号津南区财政局津南区咸水沽镇红旗路11号西青区财政局西青区杨柳青青远路5号北辰区财政局北辰区北医道14号武清区财政局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静海县财政局静海县城静文路24号宁河县财政局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64号宝坻区财政局宝坻区城关镇广川街29号蓟县财政局蓟县新华大街21号天津市会计服务中心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人民公园旁)
初级会计证书领取地点一般是在当地财政局所在地,部分省市还可以申请邮寄,具体的流程还要以当地公告为主。
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关注当地财政厅或者财政局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会有证书领取具体时间和地点。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一般在考后三个月左右开始领取,也有部分地区在考后半年左右才开始办理。
初级会计考试证书领取材料
1、成绩合格单据:成绩通知单。
2、毕业证:考生本人具备报名初级会计考试资格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3、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原件。
4、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
5、登记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具体表样下载在当地证书通知上会注明,张数也会有差异)
由于各地区政策不一,考生领取初级会计师证书时需提交的材料也不相同。具体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初级会计证和中级会计证的报考条件各不相同,具体如下: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