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折扣会计处理例题

feion1992024-07-24  0

现金折扣是指在赊销方式下,销货方为发鼓励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早日偿还货款而给予的一种价格折扣.对于现金折扣,会计上有两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一是总价法,二是净价法。在我国会计实务中,通常采用总价法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销售价款,不能折税金,并且将折扣额记入财务费用.现金折扣是为了早日收回资金而给予客户的一种资金减让,本质上是一种融资行为,因此是一种财务费用。例:销售时:借:应收账款117贷:主营业务收入100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17如在10内回款,给现金折扣2%,则:借:银行存款115财务费用2贷:应收帐款117销售折扣指的就是在商品销售中所直接给予消费者的折扣.以折扣完的净值入帐.如商品销售100,打8折,则:借:现金80贷:主营业务收入80商业折扣指实际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将价目单中的报价打一个折扣后提供给客户,这个折扣就叫商业折扣。商业折扣通常明列出来,以百分数如5%、10%的形式表示,买方只需按照标明价格的百分比付款即可。比如,a企业某商品的报价单价格为100元,为了促销,a企业对大客户给予10%的商业折扣,实际销售金额为9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如果发票开具的金额直接为90元(或两行开具,一行写售价100元,另一行写折扣10元),那么会计记账为:借:应收账款等105.3贷:主营业务收入9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3如果发票开具的金额为100元,又另开具10元的折扣发票,那么会计记账为:借:应收账款等105.3经营费用1.7贷:主营业务收入9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或针对不同的顾客,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商业折扣是企业最常用的促销方式之一。

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占领市场,对于批发商往给予商业折扣,采用销量越多、价格越低的促销策略,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薄利多销”如购买5件,销售价格折扣10%;购买10件,折扣20%等。其特点是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

例如: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同),主营汽、柴油销售。为了拓展市场,扩大销售,决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对一次性购柴油1吨者,折扣1%;购5吨,折扣3%,正常销售价格为2500元/吨。现有某陶瓷厂携银行转帐支票前来购柴油5吨。

解:

(1)确定适用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该公司销售柴油应按17%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计算销售额、折扣额、销项税额及价税合计,用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销售额为5×2500×97%=12125元

折扣额为5×2500×3%=375元

销项税额为12125×17%=2061.25元

价税合计为12125+2061.25=14186.25元

(3)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注意折扣额用“-”表示。

(4)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4186.25

贷:商品销售收入 1212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61.25

扩展资料:

现金折扣(cash discounts) 是一种鼓励购买者快速支付他们账单的价格削减方式,其期限在净期限内变更。

例如,2/10,净30 (2/10,net 30),意思是:如果在10 天内付款,购买者能够从发票面值中得到2%的折扣。否则,在30 天内支付发票的全部金额。并且,它常常是被注明或让人理解为30 天的信用期限后利息费用将增加。

在会计报表的表达方面,许多会计人员赞同总价法,即在损益表中以销售收入直接和减销售折扣,得到销售收入净额;而有些会计人员则认为,现金折扣是企业隐形的利息费用,应当在记录销售收入时与商品销售价格分开。

因此,销售折扣应作为全部销售收入的减项,得出商品的现金销售价格,顾客未享受的销售的折扣应按照净价法和备抵法,视为利息收入在损益表中单独反映。

总价法(gross price method)在现金折扣条件下计价应收账款和存货的方法。参见“现金折扣和购货折扣”。

净价法(net price method)在现金折扣条件下计价应收账款和存货的方法。参见“现金折扣和购货折扣”。

备抵法(allowance method)以备抵方式(设置备抵账户)核算资产或负债并使资产或负债账户保持原值的方法。常见的资产备抵方法有现金折扣、购货折扣、坏账、固定资产折旧等。

商业折扣(trade discounts )是一种为了渠道成员即将开展工作而使用的价目表的削减价格。例如,一家制造商可能允许零售商从建议的零售清单价格中提一个30%的商业折扣,以抵消零售功能成本并获取利润。

同样,制造商可能允许批发商给出一种低于建议零售价30%和10%的连锁折扣即100/30/10。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现金折扣 百度百科-商业折扣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最终成交价格进行商品收入的计量。【例】企业向A销售商品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率17%,商业折扣10%【解】销售时 直接扣除商业折扣后入账计算:应收账款科目余额100×(1+17%)×(1-10%)=105.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0×(1-10%)=90万元,二者余额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借:应收账款105.3贷:主营业务收入 90应交税费_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

商业折扣在收入确认时的政策规定:1、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七条规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总额。2、所得税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五款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总额。3、增值税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56号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niukebaodian.com/kuaiji/500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