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的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1、发票的付款方收到发票后,应当保护好发票,如果发票丢失的,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发票丢失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规定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于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视具体情况,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过半年)停止领购专用发票。
(二)纳税人遗失发票应向税务机关提供书面报告和有关部门证明发票遗失的材料、《发票领购簿》、《发票遗失报告表》,经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在《发票遗失报告表》上签署意见后,应在本市报刊或者其他媒体上进行公告,待纳税人公告声明作废后,税务机关再根据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一律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公告声明作废。
2、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税务机关门前开具的发票时,可凭该发票的完税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重新开具,税务机关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或空白地方填写丢失发票的取得单位、字轨、金额、编码、号码及丢失发票对应的完税凭证号码,记帐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帐凭证,不再补税。
发 票丢失的不同处理方式1、丢失空白发 票丢失空白发 票后就是向税务局报告,然后接受处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 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使用发 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 票。发生发 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发 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 票的。第三十六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 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 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 票或者擅自损毁发 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当然,现在丢失发 票报告也非常简单,电子税务局即可操作。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第二步、点击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发 票遗失、损毁报告进入第三步、填写相应信息提交即可。2、丢失已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丢失已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专门有一个文件做了具体处理规定,这个文件就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19号文。当然还需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 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一并梳理。那么处理流程就是,遗失报告-接受处罚-根据专票丢失联次做相应的处理。其实也并不复杂,简单的说就是,两联的东西,你丢一张就用另一张补上,你都丢了就用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发 票专用章。当然,这仅仅是理论上的流程,在实践中,各地处理方式还是有差异的,具体表现在哪里呢?比如:个别地方并没有严格要求已开具的发 票丢失必须报告,有些地方也不会罚款,而就算要罚款,罚多罚少也各有不同。3、丢失已经开具的普通发 票丢失已经开具的普通发 票可就没有特别的文件规定了,既然没有,那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 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做呗,理论的流程也就是报告-处罚-取得记账联复印件、并凭借相应证明入账。对于这个具体相应的证明,税务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各省税局没有特别的要求,我们账务处理可以参照《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 财会字〔1996〕19号 )第五十五条第五款规定执行。1. 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2. 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简单的说就是,税务不要证明,你得让开票方给你一个证明,或者自己有一个符合内控流程的手续来作为记账依据。其实发 票丢失的处理随着发 票信息化管理的推进,处理方式已经越来越简便但是要提醒大家,不管有多麻烦,千万不要胡乱处理丢失的发 票,特别是下面这些所谓“妙招”,更是不可取。
"一、若是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是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丢失方都应该再发票丢失当日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挂失,并办理发票挂失手续。在办理了发票挂失手续后,我们就应该按照不同发票属性进行不同的处理。1.如果同时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则应该以加盖了发票专用章的记账联的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2.如果只是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或“抵扣联”如果丢失的是“发票联”,可以用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3.如果只是丢失了“抵扣联”,则可以用发票联的复印件作为退税或抵扣凭证。4.如果是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记账联,因为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在通常情况下,都是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且需加盖这两个联次的保存方的公司公章的发票联或抵扣联的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或者在开票系统里用A4纸再打印一张发票用来记账。5.若是丢失普通发票”发票联”,则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的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二、若是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则跟上述增值税发票的处理方法一样1.如果同时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则应该以加盖了发票专用章的记账联的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2.如果只是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或“抵扣联”如果丢失的是“发票联”,可以用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3.如果只是丢失了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则可以用发票联的复印件作为退税或抵扣凭证。4.如果是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记账联,因为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在通常情况下,都是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且需加盖这两个联次的保存方的公司公章的发票联或抵扣联的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或者在开票系统里用A4纸再打印一张发票用来记账。5.若是丢失普通发票”发票联”,则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的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三、若是丢失空白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则丢失方应该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并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据曼德企服悉,目前中国的税收征管都是凭票证进行征收的,因此对于发票的管理是有严格规定的,一旦发票丢失,不仅要在丢失当日向税务机关报告,还要登报声明作废。如果发现有开具作废发票的人,依法从中处罚。因此,空白发票丢失要及时处理,下面跟多有米一起来看看。空白发票丢失怎么办?一、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一旦丢失空白专用发票,应该自发现丢失发票的当日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并且要登报声明作废。所以,发票丢失空白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定要按照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要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等情况登报声明作废,然后填写《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并提交至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持金税盘或税控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电子号码退回或办理作废手续。对于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一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二、纳税人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必须按照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到下去内的地级市报刊刊登“丢失声明”,然后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金税盘或税控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电子号码退回或办理作废手续。税务机关对于地市空白普通发票的纳税人,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一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空白发票应该怎样作废?空白发票作废步骤一、如果在开票系统内的发票已经作废,而纸质发票没有作废,只需要在纸质发票各联次注明“作废”字样即可;二、如果是纸质发票已作废,而开票系统内没有作废,可进入开票系统,在发票管理——发票作废中选中该发票,作废即可。;三、纸质发票空杯,开票系统中该发票没有作废,也不用作废,可以在发票查询中直接选中该发票,重新打印,在打印是一定要把发票号对准,不然又要多出一张作废的发票。公司核名找曼德企服【易核名】核名查询准确率提高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