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会计平台

feion1992024-07-24  0

东莞市永胜会计师事务所(城区东城西路泰丰大厦六楼)东莞市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城区东一环路京宏大厦五楼)东莞市恒威会计记帐有限公司(东城区东城中路辉煌商务大厦4楼D02-05)广东恒信德律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东莞分所(城区东城西路2号海联大厦九楼)广州旭佑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东城大道188号新华大厦18F)东莞市瑞东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莞城分公司(城区金牛路中亚药厂前楼)

2020年广东东莞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官网入口是什么?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的信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的信息,供大家参考。初级会计考试报名网址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我省网上注册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至30日。2020年报名入口已经关闭,想要报考初级会计的小伙伴请关注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四)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注: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环球青藤提供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一、访问登录页面。方式一:登陆“东莞财政网”,选择“会计服务”栏目,再选择“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输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等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选择课程、网上交费。二、验证注册。首次访问网站,请点击“验证注册”。输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码及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和验证。确认个人信息是否正确,确认注册成功。三、选择学习课程。确认所选学习课程、费用等信息后,提交订单。 四、选择支付方式(以网银支付系统为例)。 选择您开通网银的银行,点“立即支付”。输入已开通网络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号和支付密码,进行支付。 支付成功后,课程自动开通。 五、进入学员中心,选择课程,进入课堂学习。 选择您要学习的章节,点击“听课”开始网络学习。 六、课后练习题。学习完每一章节课程后,系统将弹出课后测试题目,检查学员的在线学习情况。只有答对测试题目后,系统才认为学员已完成该章节内容的学习。 否则,需要重新学习该章节内容并参加课后测试。 七、限时考试。当学员完成全部章节的学习后,可以参加最后的限时考试。 限时考试时间为150分钟,题型分别为单选、多选和判断题。 如果限时考试合格,则学员通过完成该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否则,需要重新参加限时考试。八、继续教育登记。经考试合格的会计人员,可登陆“东莞财政网”→“会计服务”→“从业办理”→进行“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申请”。成功申请后,考生打印业务受理单;并按受理单上注明的日期,持有关资料到属地管理的财政部门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年度登记。

持证人员登录“广州财政网()—办事大厅—会计服务—业务办理—继续教育”,在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从业人员”栏目输入姓名、从业证书编号、身份证号和验证码,点击“学分确认申请视同继续教育入口—我要申请”,选择年度、受理行政区划、受理日期、学分事项,填写申请理由。若有多个事项申请,可点击“增加事项”。完成后点击“保存—提交”。二、打印《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表》有两种方式打印。一是在完成上述“提交”步骤后,点击“打印预览—打印”;二是通过“学分确认申请视同继续教育入口—我的申请历史”栏目,点击“打印受理表—打印”。三、现场登记持证人员按照受理日期携带以下资料至已预约的区、县级市财政局办理现场登记:(一)《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表》;(二)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三)不同继续教育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详见《广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材料表》(附表)。附表:广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材料表序号 事项及计算标准 提交材料1 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广东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 录取书原件。2 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培训证书/结业证书原件。3 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培训证书/结业证书原件。4 参加广东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端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培训证书/结业证书原件。5 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已完成年检的注册会计师证。6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 资格证/合格证原件或单科成绩合格材料。若只提交资格证/合格证为证明材料的,只可认定最后一科考试年度的继续教育学分;若提交单科合格成绩为证明材料的,可认定该单科考试年度的继续教育学分。7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 资格证/合格证/加盖公章的有效合格成绩单原件。若只提交资格证/合格证为证明材料的,只可认定最后一科考试年度的继续教育学分;若提交加盖公章的有效单科合格成绩证明为证明材料的,可认定该单科考试年度的继续教育学分。8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毕业证书或加盖公章的有效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凭毕业证可认定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次年以来在校年度的继续教育学分。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的开始实施时间,可认定的在校年度由2013年度开始。如急需办理当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可持加盖公章的有效学习科目考试合格成绩证明提前办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9 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结题书等有效证明原件。10 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报刊原件。11 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书籍原件。12 参加广东省财政厅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 成绩合格证明材料。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niukebaodian.com/kuaiji/49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