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行为的研究

feion1992024-07-24  0

会计前沿问题是一门很大的学科,其内容随着时代发展也会有所不同。主要包括:资产减值会计准则执行中的问题与解决对策;企业成本管理的产业组织观点;企业集团内部分利会计行为研究;对人力资源产权主体会计报表的结构与内容之设计;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动因及经济后果研究;企业研发指标:统计口径与会计口径的差异及解决对策;现代资本结构理论研究的进展与评价;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识别模型研究;企业资产风险管理基础问题;董事会治理与公司业绩的跨期关系研究;批发零售行业经营范围与经营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公司治理与并购绩效关系研究的文献综述;控股股东攫取中小股东利益的“隧道效应”研究;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的结构分析;中国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及评价指标研究;我国内部控制研究视角的比较与评析等。拓展资料:会计学是指以研究财务活动和成本资料的收集、分类、综合、分析和解释的基础上形成协助决策的信息系统,以有效地管理经济的一门应用学科。会计学是社会学科的组成部分,是一门重要的管理学科。会计学的研究对象是资金的运动。会计学原理是会计学的一个分支。会计学原理,又称“会计学基础”或“基础会计”,有时也被称之为“簿记学”或“初级会计”。所谓“会计学原理”,顾名思义,它所阐述的是会计的一些原理性的知识,即要在具体实践中建立和应用会计这个信息系统所应当具备的一些共性的知识。这一部分知识是人们通过长期实践,从感性到理性的不断总结,找出它们共同的、带有规律性的内容而形成的。

摘要小企业在完善我国市场机制、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增加劳动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发展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特别是会计核算的不规范,是制约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本文首先分析了小企业会计核算中的问题,包括会计核算主体界限不清,会计机构设置不符合相关规定等等;然后本文分析了《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后,如何规范会计核算行为,税务部门应采取什么样的措施,防止小企业偷税漏税行为等。关键词:小企业 会计核算 会计规范化目前,我国小企业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在促进市场竞争、增加就业机会、方便群众生活、推进技术创新、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小企业的特点是数量多、规模小,因此在税收上不好管理。从近几年的税务机关的执法实践来看,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纳税自觉性和计税准确性始终比较高,经营管理较为规范,在主观上很少有偷逃税的行为。而一些小企业和有名无实的“空头”企业,它们流动性强,财会人员不固定,兼职财会人员多,更有甚者一人兼任几家或十几家企业的会计,会计基础核算不规范,明细核算不健全,执行企业主意志的多,执行本行业会计制度的少,时常发生偷、逃、税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导致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追究其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国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从今年的1月1日起,《小企业会计制度》已经开始实施,这就为我国的小企业会计核算行为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因此,我们应该抓住这个机会,解决小企业会计核算规范问题,减少乃至杜绝小企业虚假会计信息的披露。一、小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小企业规模小、人员少、业务单一、组织结构简单,组织制度缺失、管理水平不高。逃避纳税,逃避债务的愿望要比大型企业强烈。在会计核算上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1.1会计核算主体界限不清。企业产权与个人财产界限不清,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远不如大企业那么明显。尤其是小企业中的民营企业,投资者就是经营者,企业财产与家庭财产常相互占用,给会计核算带来困难。1.2会计基础工作薄弱。1.2.1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不规范。有的小企业干脆不设置会计机构,即使设置会计机构,一般也是层次不清、分工不明确。小企业最常见的做法就是任用自己的亲属当出纳,外聘高手作兼职会计,会计无证上岗的多,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几乎没有。1.2.2.建账不规范,会计核算常违规操作。有些小企业根本不设账,或者虽然设账,但账目混乱。还有相当一部分小企业设两套账或多套账。会计核算中人为操纵利润,采用倒轧账的方式记账,会计信息严重失真。1.2.3内部会计监督职能没有发挥出来。企业管理者常干预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受制于管理者,按管理者的意图行事,谈不上会计监督。1.3用以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原始凭证付出成本大,或者难以获得。原始凭证的获取要付出成本,是因为企业在购买商品物资时要不要发票存在着不同的价格,若要发票,要加价,价格较高;不要发票价格较低,两者的差价是税款。小企业往往希望以较低的价格成交,但是又无法取得记账所需的合法凭证。还有的小企业发生费用后无法取得发票,只能取得不合规的收据。多发生在上级主管部门摊派的费用支出。企业只好不作此账,或相互之间调剂票据。1.4制度缺失。小企业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务清查制度、承包核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基本制度,总的来说残缺不全,或者虽有其中几项制度,实际工作中从未认真执行过。因此,小企业的正常经济业务的有效运行难以保证,企业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性也的不到保证。而设立这些制度的目标就是要保证企业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保证所有交易和事项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及时记录到相应的会计账户,使编制的跨期报表符合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要想达到以上要求,小企业必须得建立相应的会计制度、稽核制度、定额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二、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途径2.1 建立小企业会计核算模式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上市公司及其他性质的大型企业和我国的金融企业会计核算做出规范,保障了他们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今年,《小企业会计制度》终于实施了,它使我国小企业会计核算变得有章可循。《小企业会计制度》解决了小企业会计目标定位混乱问题。它是以税法为导向的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信息主要应满足计税的要求,其会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主要是税务机关,其次才是债权人(如果有负债)。依据《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可以建立其相应的会计核算模式。只有建立简洁明了、可操作性强的小企业会计核算模式后,小企业的会计人员才有可能按要求、门类记账、按会计制度中设置好的会计科目对业务进行分类,整理,才能提高小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防止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另外,会计核算模式建立后还能够健全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监督。2.2 整顿小企业会计核算和财会人员《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中实施后,税务部门应该利用好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200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这两个有力武器,以《小企业会计制度》为依据,从整顿小企业会计核算和财会人员入手,规范小企业税收秩序,加强小企业税收征收管理,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首先,从帐薄、凭证管理入手,严格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新《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所有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都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必须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账务处理。通过强制建帐的手段,减少税源的流失,促进税收征管。为便于税务机关及时了解掌握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纳税人有义务将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如果纳税人不报,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在保持纳税人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上的灵活性的同时,强调必须按照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的规定或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缴税款,保证国家税收应收尽收。其次, 从整顿企业财会人员入手,促进其会计核算的规范。对于明细核算不健全,靠编制逻辑平衡的报表应付检查,财会人员只对业主负责不对法律负责等问题,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新《会计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整顿规范。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企业, 一律根据新《会计法》第四十二条“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会计人员情节严重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的规定追究财会人员的连带责任。2.3 促进小企业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提高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主要应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强化小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其目标是树立起会计职业的尊严和荣誉感,最终使会计人员将社会利益和社会责任作为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真正做到爱岗敬业、客观公正、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其次,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 认真学习《小企业会计制度》,促进会计人员专业技能的提高。其具体操作主要有:一是各地财政部门要配合小企业业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制定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小企业会计制度》培训工作,将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要内容;二是从小企业自身做起,完善用人机制,敢于推陈出新、摒弃陋习,积极为年轻的、业务素质高的窥及人员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对高素质会计人才的待遇应予倾斜,吸引会计本科生、研究生到中小企业去工作,逐步改善其会计人员结构。2.4积极开展委托代理记账业务对于无条件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的小企业,按规定应当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对于代理记账问题,财政部早在1994年就发布了《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账的程序、以及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作了明确规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受托人必须对委托人提供的凭证及资料进行审核,双方各负其责,共同促进小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化。2.5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原则,正确定位高层管理人员的角色符合界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但只能在二者中仅选其一,既不可各取所需,也不能交叉混用。小企业相对大中型企业而言,会计核算水平较低,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不高,但有一点应清醒地认识到,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行为,提高小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同样要遵循会计核算的13项基本原则,即客观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谨慎性原则、重要性原则。这13项基本原则,是对会计信息的质量、准确进行确认计量、合理对确认计量进行修正的保障,是小企业进行会计核算首先应遵循的原则。如前所述,小企业中高层管理者既是投资者又是经营者,因此对其在会计核算中的正确定位也很重要。对于高层管理者,会计人员首先要从思想上与其保持独立,同时要监督其行为,防止其利用职权做出职责不清的越权行为,高层管理者从财务部取钱,一定要按照会计原则进行记账,对高层管理者资金使用一定要按照企业财务预算执行。三、结束语我国小企业会计核算规范化问题任重而道远,《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使小企业会计核算规范化迈出了一大步。但是,从目前我国小企业的现状来看,靠企业自身约束来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是不可能的。因此,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行为,我们首先要以《小企业会计制度》为依据建立合理的会计核算模式,加强小企业的内部控制、监督制度;其次,财政部应指导小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健全账簿体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严肃处理,加强外部监管力度;最后,税务部门也应改进查核方式,改进税务人员对于小企业的态度,加强其对小企业的核查工作。我们相信,只要充分认识到我国小企业会计规范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充分考虑到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有关方面齐抓共管、共同努力,定能把这项艰巨的工作做得更好。(作者简介:欧阳能(1969- ),男,会计学讲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1年毕业于中山大学经济学专业,一直从事会计实践、会计教学和注册会计师业务。现在中山大学会计学研究生课程班进修。主要研究方向:会计信息、企业智力资本研究。)

(一)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内部会计控制问题,理论界已多有研究并取得了一定成果。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下称基本规范)是关于这一问题的基本法规。其中在确定内部会计控制基本目标时明确提出: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同时还进一步指出,内部会计控制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个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并指出其控制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从控制内容上可以看出,该基本规范是从经济业务的角度上来进行会计控制,并没有明确地将会计行为的控制纳入其中,这显然与所确定的内部会计基本控制目标是相悖的。从许多系统或部门的内部控制实施情况上分析,其执行效果并未达到预期目的,会计行为的控制有着非常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法规,应将对会计行为的控制作为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之一,这样才能在实施会计行为控制时做到有法律可依据和有标准可参考,同时对一些违规会计行为也具有一定震慑或约束作用,有利于防止会计主体风险行为的发生,以最终实现控制会计行为的目的。因此,适时修改和完善这一基本法规是很有必要的。(二)制定会计行为管理条例关于会计行为控制方面尚没有统一的较完整的管理细则或条例。1978年国务院曾颁布过《会计人员职权条例》,部分省市或部门也相继出台过一些《会计管理条例》或《会计人员管理条例》等,这些条例在内容上都不同程度地涉及了会计行为的管理问题。随着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不断变化,特别是一些如新《会计法》、《公司法》及《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的制定和完善,使得原有的有关会计管理方面的细则或条例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甚至与新的法规有相矛盾之处。因此,尽快制定统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会计行为管理条例》是十分重要的。这一管理条例应在上述的基本规范的框架内,依据会计过程的各个阶段进一步界定或划分出会计主体的行为,即合法行为、违规行为和违法行为,详细制定出会计主体在发挥主体行为时的操作方法、程序和要求,明确有关会计行为的检查、监督和控制的内容和方式,对违法违规的会计行为逐项细化出相应的处罚办法及标准等。显然,制定完整规范的《会计行为管理条例》是加强会计行为控制的必要手段,这将有助于控制者在对会计行为行使控制权利时有具体的操作依据可依,并促使会计行为控制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三)健全会计行为监督机制影响会计行为的因素包含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这两方面的因素对会计主体的行为具有不同广度和不同深度的影响作用,进而容易导致会计行为动机、行为过程和行为目的呈现不稳定状态。所以,对会计行为的监督应该根据会计行为的变化特点与轨迹,建立内外部有机结合的行为监督机制,从内部和外部两个角度进行检查监督,从而为实现对会计行为的有效控制提供良好的前提条件。笔者认为,会计行为内部监督主要是指:一是在会计群体中,会计记账人员与会计事项审批、经办和财物保管人员要职务分离、权限分明和责任分清,实行分类操作、相互约束和互相监督。二是在重要的经济事项和会计实务处理过程中,要建立纵向授权和横向制衡机制,推行会计监管独立制和会计主管委派制,防止会计主体依据个人偏好或在某种因素干扰下故意不作为或行为过当。三是利用电子信息监控系统,设置科学的预警指标和数据,做到事前监督——洞察会计行为动机;事中监督——监测会计行为过程;事后监督——修正会计行为目的。会计行为外部监督包括国家行政监督和社会审计监督两个层面;国家行政监督是由国家行政职能部门如财政、税务、审计、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等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会计主体及管理者的行为所实施的强制性执法监督;社会审计监督则是指注册会计师或有关的中介机构通过对单位会计账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报告的审查和评价,间接地对会计主体的相关行为施加影响,起到事后再监督的作用。(四)启动会计行为评价系统构建会计行为控制理论和实现对会计行为的控制,其目的不在于控制本身,而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操作和强化会计行为管理,以堵塞纰漏、消除隐患,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会计行为有科学的衡量和客观的评价。首先,对会计行为的评价要以会计行为的基本标准为参考“尺度”,从合法性、合规性及合情性等方面对会计行为给予正确界定,明确划分出哪些会计行为符合、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标准要求;其次,由于会计主体实施行为的结果具体体现于会计过程的各作业层之中,故对会计行为的评价要结合会计主体对会计客体的实际执行情况,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操作方式、信息质量和会计报告等内容进行分类量化,并根据其重要程度设置不同的评价“权重”或赋予不同的评价分值,建立公正、公平和系统的评价指标,同时采取人员调查、行为观察、账务审查及综合检查等评价方式,最终形成能够基本覆盖整个会计行为活动的评价报告。实行会计行为综合评价,可有效敦促会计主体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律规范和培养自觉行为,为建立健全科学、高效和完整的会计行为控制系统提供良好的内部会计环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niukebaodian.com/kuaiji/497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