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银行存款不是金融资产,库存现金是金融资产,至于你所说的为什么不把长期股权投资划分到金融资产当中去,是因为长期股权投资在二级市场中并没有报价,并且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计量的投资,这类投资直接作用于企业当中,并不能在一级或二级市场当中直接交易,而真正的金融资产是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的,所以,虽然长期股权投资属于金融资产,但是并没有直接纳入到金融资产这四类当中去。
什么是金融资产
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或新准则)。新准则规定金融资产包括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会计上如何划分各种金融资产这个问题太大了,分4大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计量问题太大了,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都是有说法的,这个得单独学习,因为两句可说不清楚。2.当然归类时必须谨慎,因为一旦确定类别,不得随意变更。准则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企业调节利润,因为同一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对企业的损益影响是不同的,比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和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交易费用计入成本,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摊余成本计量,交易费用也计入成本,可见它们对企业损益的影响是不同的。拓展资料:一、在现实的金融市场中并不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说法,为何在会计上有这样的分类?其实这是近年来,我国的金融工具交易,尤其是衍生工具交易有了较快的发展,为了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金融工具交易,便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对相关会计准则的制定提出了迫切要求,由此《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顺应而生。会计上的金融资产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二、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应该结合企业自身的情况,管理的要求以及投资的策略等,但概括来讲,这四类的划分应该体现管理者的意图,根据管理者的意图对金融资产做出不同的分类。 如果管理者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是短期出售获利,则应当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如果管理者的意图为持有到3年后再出售,则应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如果管理者持有意图不是很明确(即既不是短期出售,也不准备持有到期),则可以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因此不能认为某项金融资产一定是交易性金融资产或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必须看管理者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