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feion1992024-07-24  0

每年要24个学时。

财政部颁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学习内容、学时由财政部会计司拟订;

具体实施由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批准认可的学校、单位组织开展,其运作格局是由培训单位培训,由各级财政部门发证,每个会计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定时间的继续教育;

若连续二、三年未参加,将在资格考试、会计证年检、评先表模等方面予以惩诫,直至吊销会计证,清理出会计队伍。

会计继续教育,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料(职称)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个级别,按文化学习、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工作水平等方面存在的层次性和差异性来划分。

会计继续教育目前是一年修满24学分,就算是通过了当年的会计继续教育。对于多少课时没有具体的规定,但课时会对应关相应的学分,所以选课程的时候,只要选择合计是24学分的课时就好了。

每个地方继续教育时间段都不一样,有的地方是两年一次,有的则是一年一次,具体详情可以给所取得的会计证所在财政局打电话咨询。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下会计人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的学分:1.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2.在单位(含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已经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必须进入内蒙古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数据库,才能记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档案。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19年会计继续教育时间?]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职称不同,需要的课时不同。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九条:

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8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0小时,自学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8小时。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4小时,自学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8小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计人员,其继续教育时间可以顺延,在下一年度一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时间:

1、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六个月的;

2、年度内病假超过六个月的;

3、生育;

4、其他情况。

扩展资料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形式。

(一)培训形式包括:

1、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

2、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培训点举办的培训;

3、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

4、正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学历教育;

5、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形式。

(二)自学形式包括:

1、部门或单位自行组织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

2、承担会计专业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3、参加上一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形式。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财政--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

由于会计继续教育采取的是属地管理原则,因此每个省市和地区继续教育开始和结束的时间是不一样的,截止目前为止,还有一些省市2019年的继续教育仍在进行中。因此,学员所在地区的继续教育是否已经开始,需要咨询当地会计管理部门。

以下是已经开通地区:湖北省地区(除恩施州及下属地区和屈家岭)、河北省(除衡水市和承德市)、深圳市、天津市、北京市、浙江省直、宁波市、福建省直、山西省直、太原市、忻州市、四川省、成都市、眉山市东坡区、新疆克拉玛依市、重庆市、内蒙古、吉林省。

由于会计继续教育采取属地管理原则,每个地区的时间安排不尽相同。根据以往惯例,继续教育自每年的1月份开始,集中在9、10月份,直至当年的12月份。

虽然部分地区继续教育开始时间较晚,但学习截止时间大都延后至下一年,学员有充裕的时间进行学习。

每个地区具体什么时候开始,建议学员随时关注当地会计管理部门通知或者东奥继续教育网站,我们会第一时间开通报名入口以及发布最近继教信息,保证学员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

一般大部分地区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会出现在每一年的年末,部分极少数地区会在3月-6月份之间,由于会计继续教育实行的属地管理原则,所以具体时间安排还需等待当地财政部门的官方通知。

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们在进行学习时,一定要时刻关注自己地区的政策变化,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学习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具体学习内容还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学习对象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2020年继续教育开始了吗?]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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