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账簿保管几年

feion1992024-07-24  4

法律分析:会计凭证会计账册保存年限为30年。 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发布的,现行最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 其中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主要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已延长至30年,其他辅助会计资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长至1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八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1)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

(2)25年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5年的:固定资产卡片账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4)3年的:月度、季度财务报告;

(5)15年的:其他。含所有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移交清册。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保管期限是15年2.会计账簿类: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账、明细账和辅助账簿保管15年定资产卡片账,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3.财务报表类:年度财务报表永久保存于月度、季度财务报表,企业单位保管期限为3年,行政事业单位保管期限为5年4.其他会计资料: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存计档案移交清册保管15年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保管5年《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四条 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根据《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刑法》等法律规定,企业和个人应妥善保管会计档案,擅自销毁、隐匿会计资料是违法行为,会被依法追究责任。如果有特殊原因,造成会计账簿丢失或损毁,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据资料,避免出现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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