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折扣的会计分录

feion1992024-07-24  0

首先应当明确是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为了鼓励购货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提供债务扣除,销货方涉及到现金折扣的因按照扣除折扣前的金额确定收入,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为了促进销售而给以价格上的优惠,按照折扣后的金额确定收入。销售折让:指因货物合资量不合格等原因销货方给购货方的减让。已确认收入的在发生时要冲减收入。 您所问的是A为购货方的会计处理,则没有什么影响只是作为购进材料或库存商品处理: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 贷:应付账款请您确定是什么情况,说的详细些我们在一起研究。

销售方发生销售折扣或折让,应减记主营业务收入,也就是按照折扣后的金额入账,并申报纳税。如果是购货方享受了销售折让,应减记存货成本,按照折让后的金额入账。

销售折扣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1)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为了促进销售,在商品价目单原定价格的基础上给予购货方的价格扣除。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由于此种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买卖双方都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成交,所以会计上对其不需单独作会计处理。又因为发票价格就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故可按发票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2)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按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债务扣除。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计算销项税额时,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对于现金折扣,会计上核算的方法有总价法、净价法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处理采用总价法。

(1)商业折扣。直接扣除即可,所以不影响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2)现金折扣。收入确认时不考虑现金折扣,按合同总价款全额计量收入。当现金折扣以后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3)销售折让。①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确认之前,按照商业折扣处理方法核算。②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已经确认之后,应直接冲减折让当期销售商品收入。③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已经确认之后,且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你对照一下看需要什么往里面套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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