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商品会计处理流程

feion1992024-07-24  0

作为赠品的存货,实际上应该理解为企业销售业务消耗的存货。赠品是企业的促销手段,视同产品的企业内部消耗(计入销售费用),不管这个产品是自制的还是购进的。那么增值税作为最终使用者承担的一种流转税,赠品的消耗,实际上企业就成为了该赠品的最终使用者,需要承担赠品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不可以再抵扣(也无法抵扣销项税额)。会计分录1、按照赠品的实际成本、进项税额转至销售费用。借:销售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赠品成本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库存商品(实际成本)。企业赠送赠品要会计处理。2、因为赠品不属于销售业务,所以不能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收到赠品,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借:库存商品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3、将赠送商品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等贷:库存商品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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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发生促销展业赠送礼品,属于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二、发生的促销展业赠送礼品等支出,计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科目。赠送的礼品、物品如果是企业购进的商品在计入促销费用同时,要注意两点涉税问题: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二要将购进物品的进项税转出并转入促销费用,不准作为销项税的抵扣。1、赠送礼品、物品进促销费用(包括进项税转出)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贷:库存商品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2、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赠送礼品不可能向受礼人索取个税,只能自己垫付)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贷:银行存款赠送的礼品、物品如果是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在归入促销费用的同时将其作为视同销售处理。1、赠送的礼品、物品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贷:主营业务收入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款)2、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产成品

销售赠品的会计分录做法如下:

1、在购进赠品时,

借:库存商品--XX商品

借:库存商品--赠品(成本价)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实际付款)

2、销售商品时,确认销售收入:

借:现金等贷:主营业务收入--XX商品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XX商品

3、如果销售赠品时,

借:现金等贷:主营业务收入--赠品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赠品

4、如果送出赠品

借:营业费用

拓展资料:

销售赠品的会计处理

送赠品是商家常用的促销手段之一。赠品的形式较为多样,其会计处理不同于商业折扣,而目前在会计准则和制度中又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试对此略作探讨。

一、对同种商品买一赠一。此类销售行为目前通常使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将其中一件商品按售价作正常商品销售处理,而另一件则以成本借记“营业外支出”或“营业费用”;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因为按税法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征收增值税。在此种销售方式中,应当将作为赠品处理的商品与普通销售的商品区分开来,并予以披露。利用这种方法促销商品,本来就是企业的一种让利行为,但用此会计处理方法虽符合税法的规定,企业却要对赠出的商品按其正常销售价格缴纳税金,这无疑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二、确定赠品全部赠出。此类赠品多属低值物品,如手帕、玻璃杯等,随商品的售出而赠送,其赠品数量确定,送完即止。这种销售方式应将赠品的赠出现为一种“营业费用”,在销售商品时借记“营业费用”;贷记“库存商品——赠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此种销售方式是一种普通的营销手段,它通过赠送低值的物品吸引消费群体,对于所有的企业普遍适用。而且它的赠品不会导致企业多交增值税。在购进该赠品时,借记“库存商品——赠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在赠品送出时同样是以成本价结账,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相抵,不存在多交税金问题,所以它是最常见实用的促销方式。

三、不确定赠品是否赠出。在这种销售方式中,赠品的取得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集齐瓶盖或数字等,它的发出属于不确定状态,应在销售商品的同时对预计将赠出的赠品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具体处理是:将赠品的成本借记“营业费用”;贷记“预计负债”。当赠品发出时,借记“预计负债”;贷记“库存商品——赠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在此种账务处理中,“预计负债”科目的借方发生额有可能大于货方发生额,具体情况应视赠出赠品的情况而定,其账户余额应在核查时予以调整。当赠品没有发出时,就将“营业费用”、“预计负债”冲销。此种赠品方式真正实现的赠品数量并不大,因此应即时核对赠品赠出量与预计负债的比例,调整预计负债的余额,使其与实际的赠品赠出情况相符。

四、赠送购物券。此类促销方式应在销货的同时作一项或有负债处理。具体处理是:将销货时发出的购物券确认为“营业费用”,同时,贷记“预计负债”。当购物券使用时,借记“预计负债”;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结转商品成本。若未发生,就将“营业费用”、“预计负债”冲销。此销售方式的“预计负债”的发生与冲销都较为频繁,应定期核查该科目。此种促销方式一般用于商场消费,容易刺激消费者的大额购买,并且这种方法也不会使商家负担多余的税金,是一种常见的商场促销手段。

对于不同的赠品促销方式应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进行处理,要做到既能够真实地反映赠品的行为,又要避免漏税和给企业造成额外的负担。另外对于赠品较多的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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