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收到可抵扣费用票,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等(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2、企业抵扣进项税额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企业收到可抵扣费用票,应当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或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未抵扣的增值税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当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进行核算。
借:管理费用330 贷:现金(银行存款)33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330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330
收到培训费时,给对方开具的是收据的,列入其他应付款;给对方开具发票的,作收入处理。会计分录: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其他业务收入)
1、企业取得未认证培训费发票不得抵扣的:借:管理费用——培训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贷:银行存款2、企业取得已认证的培训费发票不得抵扣的,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借:管理费用——培训费(根据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企业取得不得抵扣的培训费发票时,应当通过“管理费用”等科目以及“应交税费”相关二级科目核算。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当进行转出,不予以抵扣。进项税额转出指的是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