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无年检是否有效

feion1992024-07-24  0

注册会计师证每年都需要年检。考生在拿到注册会计师证书之后,要按期进行继续教育,并按照规定进行年检,才能永久有效。 一、注册会计师年检继续教育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规定,非执业会员每一公历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40学时。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两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在每个考核周期内接受的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0个学时,且任何一年均不得少于30个学时。由此,注册会计师也得年年接受继续教育,且管理更为严格。 二、注册会计师年审 注册会计师年审的目的是为了监督注册会计师是否有不适合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情形;例如: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注册会计师当年有无受到行业自律惩戒等等。 关于年审的时间,每年年初会有通知。事务所根据规定,组织填写有关年检登记表,主任会计师应对各种年检登记表中的内容审查并加盖公章后与其它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省注协。

需要年检的。一直从事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则永久有效,没有过期时间,但是需要继续学习。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三条的情况是会被手回证书的。

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的是会被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注册会计师是执业资格,在每年年初年审注册会计师年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第三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第十三条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除本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的处分的;

(四)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的。

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

依照第一款规定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注册,但必须符合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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