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一共要考七门,其中包括专业阶段的六门科目考试,和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的一门科目考试。
注册会计师考试共考7门,其中综合阶段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专业阶段考试科目有《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注册会计师考试是全国统一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一年一次。注册会计师考试实行闭卷无纸化的考试方式,考生须在计算机的考试终端上完成作答,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果。
在进入考场时,应考人员只准携带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铅笔、直尺以及不具有文字储存及显示、录放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书籍、纸张、饮料以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座位。
规章制度:
为境外专业人士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提供了便利,更为在全球范围内吸引行业专业人才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队伍,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整体服务能力提供了重要的机制。
2006年11月14日,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第十七届世界会计师大会期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签署协议,委托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代理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的考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首次在欧洲设立考区,此次考区是在中国境外设立,面向境外考生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第一个境外考区,第一次考试于2007年1月26日至28日举行,考点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考试大纲采用中国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cpa考试科目如下: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会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五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专业阶段全部科目的考试。只有通过了专业阶段全部科目的考试,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
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cpa证书要考专业阶段的《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六门科目,以及综合阶段的《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一门科目。专业阶段每门科目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综合阶段考试分为试卷一、试卷二两卷,单卷满分成绩为50分,合格分数为两卷合计60分。取得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且在会计师事务所满两年审计经验后,可以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享有签字权,即拥有在审计报告中进行签名盖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