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转所需要填写转所申请,转出、转入事务所出具意见的转所申请表,与转入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转出所出具的执业鉴定书,以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等。 详细材料如下: 一、本人自愿转所申请一份,须注明本人是否是原所的合伙人或股东; 二、转出、转入所出具意见的转所申请表(见附表1)一式三份,跨省级行政区域转所(以下简称跨省转所)的提交一式四份; 三、与转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四、转出所出具的执业鉴定书; 五、跨省、跨地区转所的,应提供社会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申请人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复印件或者退休证明复印件一式二份;注册会计师专职执业经历证明一式二份; 六、担任原转出所合伙人或者股东的,应当提交合伙人(股东)会议决议、股权转让协议书或退伙协议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变更后合伙人或者股东名单复印件一份; 七、注册会计师证书; 八、协会注册管理需要的其他信息资料。
注册会计师转所的流程:
1、注册会计师转所,应由个人先提出申请,会计师事务所审查同意后,应对该注册会计师在该所任职期间,在执业质量、职业道德方面的表现作出书面鉴定,并由主任会计师签字,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2、然后应由调入所开出商调函,征得调出所同意后,先到调入所所在地省级协会申请办理调入手续。
3、调入所所在地省级协会审查同意后,应开出同意调入的函,再到调出所所在地省级协会办理注册会计师转出手续。
4、调出所所在地省级协会对注册会计师的个人转所申请、调出所对申请人的书面鉴定、调入所的申请报告等材料审查同意后,应在订本式注册会计师证书“变更登记”栏注明“同意调出”的字样,加盖省级协会印章。
5、然后再到调入所所在地省级协会办理调入手续,由调入所所在地省级协会在订本式注册会计师证书“变更登记”栏,注明“同意转入XX会计师事务所”的字样,加盖省级协会印章。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不得申请转所:
(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期间,负责清算工作的该所股东(合伙人)代表。
(二)因执业行为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等部门检查、调查,检查或调查结论未下达之前。
(三)原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拟成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合伙人)时,尚未办理完成股权转让(退伙)手续的。
(四)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五)地方注协规定不得转所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
与转入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转出所出具的执业鉴定书,以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等。详细材料如下:1.本人自愿转所申请一份,须注明本人是否是原所的合伙人或股东;2.转出、转入所出具意见的转所申请表(见附表1)一式三份,跨省级行政区域转所(以下简称跨省转所)的提交一式四份;3.与转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1、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2、注册会计师不得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也不允许注册会计师以个人名义受理业务。3、注册会计师因故离开原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时,必须办理转所手续。对于跨省转所的注册会计师,应按以下程序办理转所手续:1、应由调入所开出商调函,征得调出所同意后,先到调入所所在地省级协会申请办理调入手续。2、调入所所在地省级协会审查同意后,应开出同意调入的函,再到调出所所在地省级协会办理注册会计师转出手续。3、调出所所在地省级协会对注册会计师的个人转所申请、调出所对申请人的书面鉴定、调入所的申请报告等材料审查同意后,应在订本式注册会计师证书“变更登记”栏注明“同意调出”的字样,加盖省级协会印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