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初级会计知识点

feion1992024-07-24  0

第一章:税法原则;税收(立法机构、收入划分)。第二章:增值税增收范围(一般规定、特殊行为);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不得抵扣);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的增值税处理;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第三章:消费税(税目、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四章: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确定;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扣除项目及其标准;不得扣除的项目;亏损弥补;资产的税务处理;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五章: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专项附加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税政策。

【 #注会# 导语】我们都是有梦想却不知道怎么努力付出的纠结体,是一个需要别人帮忙规划人生的幼稚派。 考 网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祝大家备考顺利!   【内容导航】   应纳税额的计算   【所属章节】   第三章消费税法   【知识点】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对于增值税而言,购入或委托加工收回时(即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认证通过的当月)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而消费税则是购入或委托加工收回后,领用时才能扣除。   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允许按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纳消费税。   外购扣除范围包括: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对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   委托加工扣除范围包括:   (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   (9)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应税摩托车(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   按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已纳消费税——外购已税消费品   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会计存货的原理)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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