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鉴证准则

feion1992024-07-24  0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如下:

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简称:审计准则):审计准则是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时提出审计结论应遵循的职业标准,是整个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核心。

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简称:审阅准则),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简称: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审阅准则是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阅业务,明确执业责任而制定的标准。其他鉴证业务准则是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而制定的标准。

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

鉴证对象信息是按照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和计量的结果。如责任方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标准)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鉴证对象)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而形成的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息)。鉴证对象信息应当恰当反映既定标准运用于鉴证对象的情况。

我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准则包括如下: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简称:审计准则;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简称:审阅准则;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简称: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1、鉴定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定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定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鉴定对象信息是按照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和计量的结果。

2、鉴定业务包括: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

3、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

4、鉴证对象信息是按照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和计量的结果。如责任方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而形成的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息)。

5、鉴证对象信息应当恰当反映既定标准运用于鉴证对象的情况。如果没有按照既定标准恰当反映鉴证对象的情况,鉴证对象信息可能存在错报,而且可能存在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包括:鉴证业务基本准则、鉴证业务具体准则、相关服务准则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四部分。

1、鉴证业务基本准则: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

2、鉴证业务具体准则:由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统领,按照鉴证业务提供的保证程度和鉴证对象的不同,分为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相关服务准则:指为满足顾客的需要,供应方和顾客之间接触的活动以及供应方内部活动所产生的结果。

4、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是为了确保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而建立和实施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总称。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niukebaodian.com/kuaiji/470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