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内蒙古2022年报名和考试时间

feion1992024-07-24  1

2023年会计初级报名时间: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

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2月底结束,报名时间21天。关注中国会计网微信公众号,可以预约报名提醒。

初级考试考试时间:在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共10个批次。一般安排4天,分10个批次考试。

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严重的违反财经的纪律行为;喜欢热爱自己的职业和工作,具备会计相应的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

学历条件:参加初级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国家教育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初级会计报考地特殊要求

社保或居住证要求:部分省市要求报考人员要提供居住证或社保证明(针对非本地户籍人员);比如北京、上海要求有居住证或社保证明。

信息采集要求:部分省市要求报名前完成信息采集,资格审核完成之后才能报名缴费;比如陕西、山西、内蒙古、广东等地区需要先完成信息采集,才能报名初级。

继续教育要求:目前只有新疆、兵团的考生需要完成报名当年的继续教育,才能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考试。

2022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5日至1月24日,考试时间为2022年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初级会计考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门。

初级会计证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初级会计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未注册考生需先注册再登录,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

初级会计证报名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初级会计证报考费用一般在100元至160元之间,因为地区差异,各地区初级会计报名收费标准也并不统一,比如北京是56元一科,天津是51元一科,具体报名费请以所在地区财政厅公布的考务公告为准。

初级会计考《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两门科目,从难度上分析,先学初级会计实务。实务的难度略高,考生们需要掌握会计分录的处理和许多会计知识的应用与计算,掌握了实务科目后,再学经济法基础会比较容易。

有了初级证书并不是会计之路的终点,这只能是大家入门会计行业的一个起点。大家一定不要满足于现在的薪资和状态。想要一个更好的职业发展和平台那就需要我们接着去攻克中级会计证、注册会计师证。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8号)精神,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为确保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自治区202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审计、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会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26号)文件规定,通过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五)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本通知所述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八)报名审核。根据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2022年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取消现场审核环节。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要在网上注册并打印信息表后,在报名表书人处签名并留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公布后,合格人员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考试成绩合格单等材料原件到报名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现场审核。经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领取证书。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合格成绩。   2.中级资格考试符合报名条件,但受年龄限制,在网上无法注册的考生,在报名期限内请及时联系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二、报名网址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三、报名时间   (一)初级、高级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一1月23日。   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2022年1月24日14:00.   (二)中级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日一3月30日。   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14:00.   四、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五、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六、考试时间   (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2年5月7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一)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年12月15日前,各盟市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2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相关事宜。   年4月25日至5月6日为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日期。   年5月7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组织初级考试。   年6月1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6月22日前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二)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年2月16日前,各盟市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2年度中级资格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相关事项。.   年8月22至9月2日为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日期   年9月3-5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年10月2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   八、收费标准   初、中级会计资格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调整会计专业参加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内发改费字[2005]第1505号),每人报名费20元、考务费每科70元标准执行。高级资格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高级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字[2005]752号),每人报名费20元、考务费180元标准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好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天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   (三)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到考生,确保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四)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出现突发疫情紧急情况,确实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由盟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请示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后,向社会公告暂停有关考区、考点的考试,上报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相关考试管理机构要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   (五)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中级资格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请各地接到本通知后,尽快通过多种途径在本辖区内广而告之。确保广大考生知晓并及时报考。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内蒙古财政厅会计处联系。   联系人:苗   军蔡利华   电话:4192251 4192327   内蒙古会计专业技术海格考试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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