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有现场实地授课、网络授课两种方式。考生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继续教育的方式,并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通过继续教育的考核,这也是财政局对于初级会计从业人员的一种检测。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有哪些方式1、现场实地授课。主要是以企业或者是地区为单位,开展现场实地授课,要求考生必须要到现场完成相关课程的学习,没有到现场完成学习将无法取得相应的学分。2、网络授课。部分地区已经开展网络授课,要求考生登录当地的财政局或者是财政厅的网站,直接进行网络学习。初级会计从业人员可以根据时间安排自己的学习时间,这种方式不受地域的限制,时间安排方面也比较自由。考生只要在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时间进行学习,取得相应学分即可。初级会计进行继续教育的方法1、从事会计工作的工作人员可以登录当地财政部门的网站,根据网站提示信息,选择继续教育的形式。继续教育的形式有两种,分别为网络授课和现场学习。2、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并且进入到继续教育的培训网站,登录自己的个人账号。没有个人账号的考生需要进行账号申请注册,登录成功后就可以进行继续教育。3、考生可以选择继续教育的年份,并且办理相关的缴费手续。4、继续教育申请完成之后,需要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学习。必须要完成继续教育所规定的学时数,后期还会对各人的学习状况进行继续教育的考核。考核的分数满足系统规定的要求,方可进行结业,并且会颁发继续教育的相关证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继续教育是初级会计从业人员非常重要的一项审核内容,不仅仅是对于会计从业人员的一种技能和专业技术的审核,同时也是国家壮大会计人员的一种方式,继续教育能够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非常必要的。初级会计考试继续教育从什么时候开始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采取的是属地管理原则,因此每个省市地区开始和结束的时间不尽相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各地相关部门的通知为准。通常来说,会计继续教育自每年的1月份开始,至当年的12月份结束。不排除部分地区继续教育开始时间较晚的情况,但学习截止时间大都延后至下一年,因此学员们还是有充裕的时间进行学习。
初级会计证继续教育首先要求考生要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继续教育;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完成之后要进行登记。初级会计证继续教育具体操作如下:1、进行信息采集初级会计人员取得职称之后应登录当地信息采集入口完善个人信息。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继续教育。2、进行继续教育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初级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3、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按照要求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初级会计师介绍初级会计职称即助理会计师。担任助理会计师的基本条件是:掌握一般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能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初级会计证的作用1、会计行业的敲门砖;2、升职加薪的利器;3、可以领取技能补贴;4、可以抵继续教育90学分,等等。提升竞争优势。从当下各大招聘网站、企事业单位财务岗位的招聘要求来看,众多财会实习生、会计助理、出纳等基础财务岗位都对应聘者有着“持有初级会计证”的硬性要求,换句话说,持有“初级会计证”不是万能的,但确实是求职路上的傍身利器。提高工资待遇。初级会计证不仅能为自己的简历增加吸引力、拓宽就业面、降低就业压力,同时也会间接提升生活质量。“初级会计证”与工资、福利、奖金等实际待遇息息相关,同样的财务岗位,有了初级会计证,升职加薪更加容易。
对于取得初级会计证书的考生而言,继续教育是每年都应该做的,既是一项权利,又是一项义务。很多考生在取得证书的第一年还不清楚初级会计证书怎么进行继续教育,可以查看下文了解继续教育的相关内容。
1、在当地财政局或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书面申请,由个人提供合理证明(此处一般为成绩合格证明),经所在地财政部门审核后确认。
2、在当地会计网或财政局的官网上进行申请,比如长沙,申请网站为“长沙市会计网”或“长沙市财政局”,但并不是所有地区都开通了网上服务入口。具体以地区为准。
3、通过第三方会计培训学校,缴纳一定的费用通过学习;此类平台不多,一般都建议选择当地官网自行学习考试。
1、已经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即持有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或高级会计职称的人员。换句话说,只要持有上述证书,无论从事会计工作与否,都要继续教育。需要注意的是,注册会计师属于执业资格,此处并不包含注册会计师持证人员。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 对会计人员专业能力及职业道德都提出新的要求,自此会计证也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但已经持有会计证人员今后仍能以此作为会计能力水平的证明,只是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必备的准入证明。因此对于持有会计证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将需要继续接受继续教育,确保从业者具备符合工作岗位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3、其他从事会计工作人员:以上两项内容基本囊括了多数持证人员和从业人员。但由于会计证取消后会计行业不设门槛,可能会有无证者从事会计工作,以及上述不包括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内的注册会计师。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参加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